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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春市双阳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山河路B地块电力设施迁改(一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
时间:2020-05-13 16:2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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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双阳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山河路B地块电力设施迁改(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山河路B地块电力设施迁改(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ZJGJ-JLCC-GCZB-202005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新哲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3618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鹿城大街1920号 联系方式:王辰生137563311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新哲 代理机构地址: 0431-85361819-8059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山河路B地块电力设施迁改(一期)工程 2.2 项目编号:ZJGJ-JLCC-GCZB-20200503 2.3 最高投标限价:3,864,730.00元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甲方指定地点) 2.5 项目规模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监会核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7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9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3.3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6.47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14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市双阳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山河路B地块电力设施迁改(一期)工程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ZJGJ-JLCC-GCZB-20200503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山河路B地块电力设施迁改(一期)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山河路B地块电力设施迁改(一期)工程 2.2 项目编号:ZJGJ-JLCC-GCZB-20200503 2.3 最高投标限价:3,864,730.00元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甲方指定地点) 2.5 项目规模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以实际工期为准)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监会核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7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9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传至邮箱1625732525@qq.com(材料必须合成一个PDF):
(8)2017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协议书) (9)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 (10)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信誉截图。 4.2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9日9时3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地点为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a座22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辰生 电 话:13756331155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鹿城大街1920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与南三环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8a座22层 联系人:李新哲、刘聪 电 话:0431-85361819-8059
监管部门:长春市双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市双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春市双阳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山河路B地块电力设施迁改(一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市双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春市双阳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山河路B地块电力设施迁改(一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89359010 信息来源: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5月13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3 16:2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来源:长春市双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长春市 安居工程 棚户区 地块 上一篇: 东莞市洪梅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洪梅镇环卫保洁、运输、镇中心区公厕、绿化及下水道养护项目(第I标段-河东片区)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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