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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区执法办案智能化采购项目需求公示及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湖北采购

时间:2020-07-18 10:4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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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688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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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依据冶财采计备【2020】0117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大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区执法办案智能化采购项目所需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编号:冶采【2020】015号

二、项目名称:大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区执法办案智能化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办案区执法办案智能化采购一批

序号

物品名称

单位

数量

要求/备注

货物/服务

一.安检、信息采集、物品存储

1

人像识别及流程管控终端

1

货物

2

人像识别显示设备

1

货物

3

智能物品存取终端

1

货物

4

同步刻录音视频设备

1

货物

5

拍照摄像机

1

货物

6

摄像机

2

货物

7

拾音器

2

货物

二.尿检

1

尿样保管柜

1

货物

2

智能尿检设备

1

货物

3

拍照摄像机

1

货物

4

摄像机

1

货物

5

拾音器

1

货物

三.看管候问区

1

摄像机

2

货物

2

电脑

1

节能产品

货物

3

执法状态屏

2

货物

4

拾音器

2

货物

四.询讯问室

1

智能审讯桌

4

货物

2

审讯椅

4

货物

3

返显显示器

4

货物

4

审讯套件

4

货物

5

声光报警器

4

货物

6

电脑

4

节能产品

货物

7

打印机

4

货物

8

信号采集控制器

4

货物

9

摄像机

4

货物

10

特写摄像机

4

货物

11

拾音器

4

货物

12

实时温湿度显示屏

4

货物

五.门禁系统

1

人脸门禁(办案区大门)

2

货物

2

电源线(RVV2*1)

100

货物

3

网线

100

货物

4

双门磁力锁

1

货物

六.监控系统

1

摄像机

1

货物

2

拾音器

1

货物

3

电源线(RVV2*1)

1000

货物

4

网线

1050

货物

5

监控电源专用配电箱

4

货物

七.综合布线系统

1

24口千兆交换机

2

货物

2

PDU

2

货物

3

机柜

1

货物

4

电源线(RVV2*1)

800

货物

5

网线

950

货物

八.网络设备

1

视音频流媒体融合服务器

1

货物

2

办案区管理服务器

1

货物

3

硬盘录像机

1

货物

4

硬盘

16

货物

九.物证室

1

智能案卷柜(副柜)

1

货物

2

物证架

2

货物

10.其他

1

安装辅材

1

货物

十.平台及核心产品

1

无线视音频传输记录仪系统

1

核心产品

货物

2

物联网执法办案系统

1

货物




四、采购预算47.36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七、需求公示

(一)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22日17:00时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向指定邮箱2162209410@qq.com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相关意见。

(三)采购需求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者,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大冶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软件指南》 (网址:http://www.hbdaye.gov.cn/)。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0年717日至2020年72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大冶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1.4.115.225/TPBidder, 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714-3188070),报名所投标段或包号,下载采购需求文件。未按规定在“大冶电子交易平台”报名及下载本项目采购需求文件的,作无效报名处理。

(四)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征集供应商名单。

八、征集潜在供应商

(一)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谈判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竞争性谈判,将被列入集中采购机构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二)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登陆大冶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未按规定在“大冶电子交易平台”报名及下载本项目采购需求文件的,作无效报名处理。

(三)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报名资料。

1.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资料的按以下步骤进行:

1)供应商可在有效公示期内填写《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2162209410@qq.com进行提交资料;

2)邮件主题名称应注明:大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区执法办案智能化采购项目报名资料;

3)邮件正文应注明:参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

4)供应商未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上述1)、2)、3)条的要求进行报名的,集中采购机构拒绝接收其报名资料。

2.        采用书面方式提交资料的须将名资料打印并装订成册在有效公示期工作时间内提交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015室。否则,集中采购机构拒绝接收其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应为原件的彩色清晰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未按本条规定提交报名资料的作无效报名处理。

九、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及地点:2020年723930时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3评标室。

十、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董志铖

电话:0714-3188072

联系地址: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采购人:大冶市公安局

联系人:陆伟峰  

联系电话:13807237587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新冶大道73号

   

附件1:大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区执法办案智能化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2:供应商报名表


    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7月17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大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区执法办案智能化采购项目需求公示及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大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区执法办案智能化采购项目需求公示及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湖北采购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5040268
信息来源: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7月18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7-18 10:44:28
来源: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湖北   大冶市   公安局   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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