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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石肯)北路西侧南7-9号铺、东侧1号铺的物业使用权租赁竞投公告元正招标 |
时间:2020-10-11 08:1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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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石(石肯)北路西侧南7-9号铺、东侧1号铺的物业使用权租赁竞投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一村西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出租方)委托,定于2020年10月20日上午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北路西侧南7-9号铺、东侧1号铺的物业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咨询和竞投。 项目编号 YZ-234-20200509 包组号 包组1 包组2 资产名称 石(石肯)北路西侧南7-9号铺 石(石肯)北路东侧1号铺 资产面积 占地面积195平方米 占地面积58平方米 标的物所在位置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北路 出租的起止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7月14日止 交易底价 人民币40元/平方米/月(不含税) 人民币43.5元/平方米/月(不含税) 租金递增情况 租赁期内不递增 租金支付办法 租金实行先缴交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月收取一次,竞得人应在每月5日前将当月的租金一次性付清给出租方(遇节假日可顺延)。 交易保证金 人民币2万元整 人民币2万元整 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押金) 以成交价计算三个月租金之和 合同违约金 人民币23400元整 人民币7569元整 标的用途 商铺,不得经营餐饮。租赁物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经营,且须征得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及领取相关证照。报名前,由竞投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清楚所经营行业是否获得经营许可,相关责任由竞投人承担。 竞价方式 暗标
1、租赁物已办理土地使用证【编号:佛府南集用(2012)第0100546号、佛府南集用(2012)第0100545号、佛府南集用(2012)第0100544号、佛府南集用(2012)第0100547号】,未办理规划条件,相关经营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不能以租赁物的规划、报建、权属证书等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条款。 2、竞得人及承租第三方不得在此物业进行餐饮经营活动。 3、按税务部门要求,对租赁物业缴纳的租金须开具发票;开发票所产生的增值税、租赁税、房产税等已知及未知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4、租赁期间,竞得人须独立承担下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管理费、商铺管理费、水电费、垃圾费、水电增容所需费用、建筑物的日常维修保养费、物业经营已知及未知税费等,各项申请申报手续由竞得人自理。若因竞得人原因欠缴上述税、费而产生的后果和责任一律由竞得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5、租赁期间,竞得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保持物业的完好。物业及其附属物的维修与保养由竞得人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6、在租赁期间,为避免不可抗力和其他意外事件发生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竞得人必须按所租赁的物业的固定资产价值向当地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保险受益人需为出租方。 7、租赁期间,竞得人须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对经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应当与生产经营同步投产使用。因竞得人经营而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系统破坏的,竞得人需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8、出租方与竞得人应于签订合同后签署《消防、环保及安全生产协议书》,以明确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双方均严格遵守并执行。出租方有权对竞得人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出租方有权督促竞得人整改,竞得人应予以配合。 9、租赁期前三个月,竞得人不得将租赁物整体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间;此后,竞得人可以将租赁物整体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但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如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的,合同继续有效,合同内容对于承租第三方有约束力;竞得人不得一次性收取第三方三个月或以上的租金,且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承租期。 10、因政府规划、“三旧”改造或者国家建设需要征收租赁物业拆迁时,竞得人须无条件服从,租赁合同从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解除。 注: 1、欲了解标的物的其他情况,可向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2、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或不配合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一律不得进入(竞投人未佩戴口罩的,出租方将不予接收其递交的资料)。 3、鉴于防控期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须进行体温测量和核对资料等相关工作,请各单位准备充足的时间到交易现场。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报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代表。
暗标方式确定竞得人的原则 (一)如仅有一位竞投人成功报名且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人为竞得人。若该竞投人未能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必须在交易结果公告期内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进行签订,否则视为该竞得人反悔。 (二)如有二位或以上合资格竞投人参与竞价,则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1、若出现两位或两位以上竞投人的报价相同且同为最高报价,未能确定竞得人的,可在限定时间内,以此最高报价为底价,继续采用暗标竞价方式进行竞价;若再次竞价的报价均无提升,则通过摇珠或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以整个竞价环节中的最高有效报价成交。 2、若全体合资格竞投人均不到场,或到场后因竞投人不报价、全部报价均无效等原因造成不能确定竞得人的,则采用摇珠或抽签方式在全体合资格竞投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投。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3、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1、竞投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竞投人若为自然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报名: (1)自然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加其亲笔签名的复印件。 六、竞价文件售价: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竞投意向人可通过柜台存款、转账或网银转账方式存(汇)入以下账号,凭银行回单获取竞价文件。 ①收款单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②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分行 ③账 号:44 5028 0104 0002 333 (此账号非保证金汇入账号) ④款项来源:2017 七、报名前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八、交易保证金 (一)各竞投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竞投人须知”),提交方式:转账。 (二)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名称转账。为了方便退还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 (三)请各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2020年10月16日17时前(北京时间)以竞投人的名称将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竞投人须知”,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竞投人必须把保存完好的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银行凭证)原件及《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详见竞价文件附件)于2020年10月20日上午09时30分00秒前(北京时间)递交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以作交款及退款凭证,逾期未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竞价。 (四)交易保证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全额付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把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及出租方开具的交易保证金退款证明递交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核对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九、竞投环节 (一)接收证明文件及签到时间:合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0年10月20日星期二09时15分00秒至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证明文件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现场参加竞价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恕不接受。 (二)竞价会议开始时间及地址:2020年10月2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三)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自然人只限本人参加。 (四)若竞投人及其陪同人员携带有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请于竞价开始前关闭该设备并放置于指定位置。 (五)如竞投人在竞价环节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十、处罚机制 (一)经相关部门认定其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竞投人,将取消其竞投资格,如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1、凡未按规定提交有效凭证(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原件、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2、严重扰乱竞价会议现场秩序; 3、竞价环节过程中使用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方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投人未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报到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5、竞投人在竞价会议开始后结束前未经本中心许可,擅自离开竞投现场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6、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伦先生陈小姐 联 系 电 话:0757-81851689 出租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一村西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 系 电 话:0757-86364454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0/10/10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石(石肯)北路西侧南7-9号铺、东侧1号铺的物业使用权租赁竞投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石(石肯)北路西侧南7-9号铺、东侧1号铺的物业使用权租赁竞投公告元正招标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2375070 信息来源:元正招标 官方发布时间:10月1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0-11 08:11:10 十一、其他事项: 见详细内容。 来源: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广东 北路 使用权 物业 公告 上一篇: 移动监控管理系统项目综合评审公告元正招标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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