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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招标代理机构入围公开招标公告由tr>td class='title' width='128'>采购项目名称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9-01 14:2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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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WYZSJ-F1025X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入围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入围 2、项目编号:2020-JWYZSJ-F1025X 3、项目概况: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3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使用单位2020年度采购项目组织工作。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5、入围数量:3家。 6、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详细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在乌鲁木齐市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及招标场所。(五)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六)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处罚的供应商不得报名。(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省级分网完成网上登记备案。(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1日 至 2020年09月0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101栋18层商业办公6号房 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21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101栋18层商业办公6号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中国政府采购网或省级分网备案截图;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某部 联系方式:施先生 13201010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101栋18层商业办公6号房 联系方式:鲁工 17797982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工 电 话: 1779798299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某部招标代理机构入围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某部招标代理机构入围公开招标公告由tr>td class='title' width='128'>采购项目名称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223490 信息来源:tr>td class='title' width='128'>采购项目名称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01 14:2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某部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招标 招标公告 代理机构 招标信息 上一篇: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等设备维保采购(20C00037)公开招标公告由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事务所发布招标信息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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