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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龙湖街道办事处龙湖街农村集体财务代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由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时间:2020-09-03 14:1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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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2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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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龙湖街农村集体财务代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09 24 09 45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2-202008-790005-0052

项目名称:龙湖街农村集体财务代理服务

预算金额:1,4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龙湖街农村集体财务代理服务

2、标的数量:2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确定2家中标单位,采用全包干形式(除采购人另外增加工作外)承担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龙湖街道办事处龙湖街农村集体财务代理服务。

子包1:龙湖街黄田村、旺村村、长庚村、何棠下村,共48个农村集体会计、资金代理服务工作,总预算:730000.00元(单价最高限价:15,000.00元/套/年)。

子包2:龙湖街埔心村、汤村村、迳下村、大涵村,共44个农村集体会计、资金代理服务工作,总预算:670000.00元(单价最高限价:15,000.00元/套/年)。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项目合同将于正式生效之日起一年后或合同结算价达到子包预算金额时自动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微等企业采购的项目。(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已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新成立供应商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出具由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开标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必须具有代理记账许可证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案件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报名时请提交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第5、6点无需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购买标书人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标书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9  4 日至 2020 9 1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室

方式:报名时提交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第5、6点无需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购买标书人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标书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09 24 09 45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龙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九佛中路978号

   联系方式:020-87438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503-504房

   联系方式:020-85530826-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话:13928910032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03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龙湖街道办事处龙湖街农村集体财务代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龙湖街道办事处龙湖街农村集体财务代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由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228283
信息来源: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03 14:1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龙湖街道办事处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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