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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新建第三中学分校、第二十三中学分校可研、设计招标公告由新疆志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9-07 21: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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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伊宁市新建第三中学分校、第二十三中学分校可研、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伊宁市开发区辽宁路与上海路交汇处白桦国际C座9楼92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8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YCX2020-YL056 项目名称:伊宁市新建第三中学分校、第二十三中学分校可研、设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660000 最高限价(元):标项一:4500000;标项二:21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合同履约期限:7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二: 合同履约期限:7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一: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标项二: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等级;(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标项二:(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等级;(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8日至2020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市开发区辽宁路与上海路交汇处白桦国际C座9楼925室 方式:来人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8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伊宁市茹仙巴格街与阿勒玛勒路交叉口西 50 米)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8日 10:30 开标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伊宁市茹仙巴格街与阿勒玛勒路交叉口西 50 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标项一: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的网页打印件、外省投标企业应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贰份,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 标项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的网页打印件、外省投标企业应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报送册》;(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贰份,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宁市教育局 地 址:伊宁市海棠路5号 联系方式:0999-8332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志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开发区辽宁路与上海路交汇处白桦国际C座9楼925室 联系方式:0999-8199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娜 电 话:0999-819976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伊宁市新建第三中学分校、第二十三中学分校可研、设计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伊宁市新建第三中学分校、第二十三中学分校可研、设计招标公告由新疆志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234153 信息来源:新疆志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07 21:1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伊宁市教育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新疆 伊宁市 分校 中学 项目管理 上一篇: 湛江市第二十中学保安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由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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