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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站副食品及燃料采购公开招标公告由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时间:2020-09-09 22:2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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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2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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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副食品及燃料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LZLBK-F1007

项目名称:副食品及燃料采购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我部就2020年第四季度至2021年第一季度副食品“阳光采购”招标和2020年度燃料供应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及燃料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0-JLZLBK-F1007

三、项目概况:

第一包副食品供应所需蔬菜类、水产类、豆制品类、畜肉类、水果类、奶类、禽肉(蛋)类、干调类等副食品。供应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第二包燃料(甲醇)供应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本项目配送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加第一包的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二包的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包个体经营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投标人应具备所投包号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五)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

(六)供应商须具有本项目供应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名类别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五、报名方式

本项目中第一包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审查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时间将资格预审文件送至我部,完成报名工作。第二包按照网上报名方式审核通过后发售招标文件。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10日至9月16日(北京时间工作日:08:30—11:30, 15:00—17:00)(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一致)。

(二)招标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三)第一包资格预审文件发售(递交)方式:

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和制作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开户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个人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2020年度三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免税企业应提供免税声明)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网上公告截图。(加盖公章)

(7)公司情况简介,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运营状况、库房经营场所等与本项目服务保障相关的内容介绍。

(8)本公司所属配送车辆行驶证。(车辆必须是厢货。非本公司持有车辆应提供租赁协议或所属单位开具的证明)

2.递交要求

(1)格式规定和签署

①申请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

②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整体加盖骑缝章。

③申请材料一式一份,除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签字外所有内容必须打印,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包号”。

④申请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2)密封和标记

①资格预审文件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申请人全称,并注明“资格预审文件”字样。

②申请人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送达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将拒收。

③电报、电话、电传、快递等形式的概不接受。

④未按要求装订、密封、标记的,采购机构在审核时将视为无效文件。

3.结果告知

我部将通知所有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果,并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实地考察主要对照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现场核实,向实地考察结果合格的供应商以邮件形式发售采购文件(200元/份),未通过资格预审或实地考察结果不合格的不发售采购文件。

(四)第二包网上报名方式: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名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PDF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人邮箱(cgzzbzy@163.com),报名资料压缩包文件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所投包号”,授权书中应明确授权人姓名、电话、邮箱。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开具的新版证明材料;

6.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个人健康证;

7.公司情况简介,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运营状况;

8.本公司所属配送车辆行驶证(非本公司持有车辆应提供租赁协议或所属单位开具的证明)。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初审合格后,招标方将以邮件形式提供银行账户,投标人须以银行转账形式交纳工本费200元,招标人确认到账后以邮件形式发售招标文件。

六、本项目两包投标开始、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本项目两包开标时间、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助理           高班长
        电    话:15511256593      0312-5985464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副食品供应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第二包燃料(甲醇)供应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加第一包的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二包的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包个体经营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投标人应具备所投包号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五)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

(六)供应商须具有本项目供应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名类别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参加第一包的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二包的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包个体经营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四)投标人应具备所投包号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五)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六)供应商须具有本项目供应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名类别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0日  至 2020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物资采购站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        

联系方式:李宁 03125985464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宁

电 话:  15511256593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物资采购站副食品及燃料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物资采购站副食品及燃料采购公开招标公告由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239210
信息来源: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09 22:2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来源:物资采购站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采购站   副食品   招标公告   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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