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采购微差压标准装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新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http://220.197.200.182:88/ZYH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10-10 13: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采购微差压标准装置
- 项目编号: ZXZB-CG-2020-048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项目序列号: ZXZB-CG-2020-048
- 采购主要内容: 采购进口微差压标准装置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368,000(元)
- 最高限价:368,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公告发布近一周的截图)。
- 特殊资格要求: /
- 时间:2020-09-11 09:00:00至 2020-09-22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新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http://220.197.200.182:88/ZYHY/)
- 方式: 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新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http://220.197.200.182:88/ZYHY/)
- 售价: 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投标保证金额(元): 7,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09-11 09:00:00至2020-10-09 17:00:00
-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 开户单位名称: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 开户账号:23061500018150073564
- 截止时间: 2020-10-10 13:30: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 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9 楼)
- 时间: 2020-10-10 13:30:00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PPP项目: 否
-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
-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70 日历天
- 1、采购人信息
- 名 称: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地 址:遵义市汇川区北海路
- 联系方式:0851-28647035
-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代理全称:贵阳卓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郭女士
- 地 址: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泰立公寓写字楼
- 联系方式:0851-28937476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王女士
- 电 话:0851-28647035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附件
贵阳卓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采购微差压标准装置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采购微差压标准装置采购公告由贵阳卓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239469
信息来源:贵阳卓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29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10 10:4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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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贵阳 遵义市 质量检验 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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