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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20-QY256-2020-2021年焚烧系统CEMS设施第三方社会化运维-招标公告由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 时间:2020-09-21 20:4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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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W2020-QY256 项目名称:2020-2021年焚烧系统CEMS设施第三方社会化运维 预算金额:2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运维工作必须保证招标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设备运行正常,保证所有设备均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全面的、高质量的常年24小时的运行和管理。满足本技术规范书中技术标准及规范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情况及数据有效性、准确性、真实性要求。 配合一期项目的CEMS系统机柜搬迁、调试、报备等工作。 配合二期项目的CEMS系统调试、运维接收、CEMS验收、环保验收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应具有自动监控系统(气)运行服务能力的《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应具有CEMS运维服务的业绩不少于3个,并提供运维服务合同的复印件,为同一家单位提供的运维服务只视为1个有效业绩。4、投标人书面承诺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未发生有气体类自动监控运维期间出现运维操作引起的环保事件。5、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6、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标活动,期限已届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1日 至 2020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方式:在线报名:请登录厦门采购招标网(网址:www.xmzfcg.com)进行实名报名,报名成功之后,即可在线下载标书,成功下载即为报名成功。(供应商如未在系统中注册的,请按系统要求注册后方可报名,注册免费,且注册后可直接在线预览公E采平台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项目标书主要内容。注册网址:http://oauth.gecpt.com/Account/logOn_Phone_Gong,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客服电话:400-805-9899。) 方式:在线报名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公告上显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适用于本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诗林中路519号 联系方式:蔡先生,0592-6051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 联系方式:0592-22793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电 话: 0592-2279326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20-QY256-2020-2021年焚烧系统CEMS设施第三方社会化运维-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20-QY256-2020-2021年焚烧系统CEMS设施第三方社会化运维-招标公告由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259416 信息来源: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1 20:4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厦门 公物 厦门市 第三方 上一篇: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应用体系建设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由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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