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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2020年秋季新学期物资配备-公开招标公告由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时间:2020-09-23 11:2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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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 委托,对   2020年秋季新学期物资配备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  2020年秋季新学期物资配备   

1.2、项目编号:  HYZB-2020-020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采购预算:预算金额¥2772712.00元。

1.5、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学校用课桌椅、文件柜等办公家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1.6、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 40 个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

1.8、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3、其它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或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企业内部财务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和税收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函);

(7)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人将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3、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3.1、报名时间:2020年07月16日 至 2019年0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缴纳报名费用后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2、报名地点:海口市国贸大道北京大厦21楼B座

3.3、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购买人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2.1项、2.2项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查验,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底。(,招标文件电子版本发至购买人的邮箱)。

3.4、本项目招标报名费用:人民币500.00元(报名成功后费用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 08- 05  9:30(北京时间,下同);

4.2、开标时间: 2020- 08 - 05  9 :30   

4.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3号开标室(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

5、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5.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6.1、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0年07月16日起至2020年07月22日止。

6.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3、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0- 08 - 04  17 :30。

6.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支付形式:银行转账(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或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

收款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海口国兴大道支行

账  号: 4600 1002 5370 5250 0194

7、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7.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

地 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区二环路南侧地段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13386707775

 

7.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国贸大道北京大厦21楼B座

地 址: 海口市国贸大道北京大厦21B

联 系 人: 高工

电 话:0898-68503712

 

                                                2020年07月15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2020年秋季新学期物资配备-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2020年秋季新学期物资配备-公开招标公告由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262564
信息来源: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3 11:2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河南   澄迈   宏业   华东师范大学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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