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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交通行业视频系统建设方案研究及公路视频资源地图匹配技术示范公开招标公告由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9-24 12:2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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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M2020_170209_000007-JH001-XM001 项目名称:交通行业视频系统建设方案研究及公路视频资源地图匹配技术示范 预算金额:59.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59.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交通行业视频系统建设方案研究及公路视频资源地图匹配技术示范 采购用途:交通行业视频系统建设方案研究及公路视频资源地图匹配技术示范 招标内容:北京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现采购(1)北京市交通行业领域视频系统建设方案研究;(2)北京市交通行业领域视频系统建设指导意见研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9-24 至 2020-09-30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416办公室[东四六条东口往南50米] 方式: 疫情期间,请投标人以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无需到现场购买,汇款后请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填写相关表格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汇款附言栏内请写明本项目项目编号,个人汇款的请同时写明所属单位名称。 售价:¥2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0-15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联系人:张鑫 联系电话:010-84045310 电子邮箱:zhangxin@bjzb.com 传 真:010-80115555-544805 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建国门支行 帐 号:1026500000052410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南里甲9号首发大厦 联系方式:王立勋,010-57079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联系方式:张鑫,010-840453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鑫 电 话: 010-8404531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北京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交通行业视频系统建设方案研究及公路视频资源地图匹配技术示范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北京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交通行业视频系统建设方案研究及公路视频资源地图匹配技术示范公开招标公告由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264571 信息来源: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4 12:2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北京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交通 资源 视频 北京市 招标公告 上一篇: 仓山区国投龙江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由福州永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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