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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乐清公交客运有限公司8.5米城市道路纯电动公交车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由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09-24 16:5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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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8.5米城市道路纯电动公交车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或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202009A10 项目名称:8.5米城市道路纯电动公交车采购 预算金额(元):2002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合同履约期限: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为制造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5日至2020年10月2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或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各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或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浙江省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1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宁康西路1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施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8707622 质疑联系人:薛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8968882020 名 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A07 传 真:0577-61882627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1882628 质疑联系人:王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1882629 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501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757133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乐清公交客运有限公司8.5米城市道路纯电动公交车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乐清公交客运有限公司8.5米城市道路纯电动公交车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由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265591 信息来源: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12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9-24 16:5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来源:乐清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乐清 乐清市 交易中心 公共资源 上一篇: 哈尔滨工业大学微粒聚合仪(二次)公开招标公告由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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