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缴纳税收,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缴纳税收】;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5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已成功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一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或从指定媒体下载); 注:1)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2)成功获取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截止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3)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1 月 1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一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蕉城镇新东北路106号
联系方式:0753-7890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香洲银桦路337号202室
联系方式:0756-2533859-8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先生
电话:0753-239006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发售登记表
发布人: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0月21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医疗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医疗设备公开招标公告由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288168
信息来源: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0-21 23:14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来源: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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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梅州 采购 东信 蕉岭县 妇幼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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