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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定点供应商选取公开招标公告由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 时间:2020-10-23 09:0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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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KFDDB-F1005(TC209P09F) 项目名称:车辆维修定点供应商选取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满足服务需要,选取2家汽车维修企业做为我部年度定点服务供应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车辆检测、保养、修理、随车工具、附件补充、贴膜、座套、脚垫和加装安全防护设备和配件购买。服务期限:定点服务一年。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投标人具有车辆维修企业必须具有二类(含)以上汽车整车维修企业资质。(五)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须的专业人员、工作车间、设施设备、售后服务等专业技术能力和条件。(六)近三年(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3日 至 2020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09号熙园底商31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告知
本项目支持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200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010-86397110获取支持。 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 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 联系方式:0311-89246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联系方式:马倩倩/郭腾宇0311-89246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助理 电 话: 0311-89246112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车辆维修定点供应商选取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车辆维修定点供应商选取公开招标公告由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290056 信息来源: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0-23 09:0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来源:某单位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招 招标公告 国际招标 招标信息 车辆 上一篇: 石阡县供排水公司县城污水处理厂200㎡隔膜压滤机采购采购(二次)招标公告采购公告由四川瑞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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