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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关于开发区2020-2021年年度区镇公路检测标招标公告由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时间:2020-10-29 10:0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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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29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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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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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开发区2020-2021年年度区镇公路检测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J2020-WZ-G-013

项目名称:开发区2020-2021年年度区镇公路检测标

第一标段:开发区2020-2021年年度区镇公路检测标一标段

第二标段:开发区2020-2021年年度区镇公路检测标二标段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佰万元整(¥:8000000.00),其中第一标段预算: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第二标段预算: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

采购需求:

1、根据《吴中区地方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吴政规字【2011】3号文件要求,自2011年5月17日起,吴中区部分项目纳入“地方公路”建设。根据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独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2、本次招标范围为开发区2020-2021年年度区镇公路检测标:

一标段负责承担区镇公路工程、水运工程项目的施工方自检工作,承担市政工程项目的检测工作;

第二标段负责承担区镇公路工程、水运工程项目的业主方和监理方抽检工作,视需要承担第三方平行检测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或结算费用达到标段预算金额为止,具体合同终止时间由业主确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与本项目的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无隶属关系或不存在利益关系。

5)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单位要求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并取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投标单位须具有本项目质量检测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和履约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单位要求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丙级及以上并取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投标单位须具有本项目质量检测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和履约能力。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5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办理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吴中区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系统问题咨询):13914088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自行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的“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邮编:215002

联系人:潘莉莉 ?????联系电话:0512-65238816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疫情期间组织开标活动理由:根据开发区2020-2021年年度区镇公路检测标整体进度安排及完工交付需求,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

3.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如数据核查预警、现场体温异常,监测报警,工作人员要对拟进场人员做好隔离或劝返,体温异常人员信息录入来访人员系统进行备案并上报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6)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3.2.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凭“苏康码”出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

3.3.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规定执行。

4.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投标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中标,中标标段按标段号顺序。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5.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6.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528394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代建)

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苏街111号

联系人:朱易 ?????

联系电话:15862333111?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联系人:潘莉莉尹世婷施紫秋路丽丽

电 话:0512-65238816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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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关于开发区2020-2021年年度区镇公路检测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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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295895
信息来源: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0-29 10:0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来源: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代建)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苏州   吴中   苏州市   开发区   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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