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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萨尔图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服务采购招标公告由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
| 时间:2020-11-03 20:0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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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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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utf-8" /> <meta http-equiv="Content-Style-Type" content="text/css" /> <meta name="generator" content="Aspose.Words for Java 14.9.0.0" /> 大庆市萨尔图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庆市萨尔图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5日9点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萨尔图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服务采购。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项目编号:DZC20201246 项目名称:大庆市萨尔图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此价格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属于中、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的,该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须提供本企业的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规定格式填写),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要求经营范围包含二类以上(含二类)汽车维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20年11月10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详见: 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25日9点30分 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退出投标时限:如供应商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萨尔图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沈广波 133510965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59-6158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沈广波 电 话:13351096543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冠阳 电话:0459-6158195 附件: 项目需求 一、服务标准及规范要求: 详细说明: 1、数量:参与维修公务用车为62台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入围5家企业,工作量平均分配 4、品牌、型号:涉及车辆车型大众系列,别克系列,现代系列,丰田系列,尼桑系列,本田系列, 标志系列等。 5、 维修类型:全车钣金喷漆、电路维修、内燃及底盘维修。车辆维护,大、小修理,喷漆、保养及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维修、保养、更换零部件价格同比下浮15%。 服务清单: 序号 名称 台次 1 车辆保养 130 2 前后轮减震器 35 3 前后刹车片 30 4 电瓶 45 5 发电机 30 6 刹车泵 22 7 三无催化器 35 8 水箱 25 9 左右前半轴 25 10 前后刹车盘 35 11 冷凝器 40 12 前轮轴承 30 13 后轮轴承 30 14 空调泵 25 15 前后保险杠 30 16 暖风水箱 22 17 轮胎 120
基本服务要求: 1、应保证送修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不超过承诺的维修期限内完成维修工作。 2、应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 3、车辆维修单位应能为送修方提供应急救援服务,配备有明显标志的抢修车,如车辆在大庆市范围内发生故障,投标单位应能在1小时内派人赶到现场组织救援。 4、凡车辆途中抛锚、坏车,车辆维修单位有义务负责拖车,市区内免费拖车。 5、车辆维修单位应设有客户休息场所,干净整洁。 6、为送修方的送修车辆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 7、车辆维修单位为送修方定期保养的车辆办理优惠索赔,定期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灯光、空调等系统;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积极协助交管、保险部门迅速处理、快速理赔。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送修方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违规现象的出现。 9、更换零配件的旧品,厂方不得扣留,由驾驶人员带回单位验证留存。 10、在保证维修质量和行车安全的前提下,以维修为主,换件为辅。 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应按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及国家和地方汽车维修技术标准执行。 2、在甲、乙方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或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3、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里程或时间详见乙方提供的质量保证书。 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维修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竣工车辆移交给送修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维修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里程或时间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维修材料等,甲方全权委托送修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质量检查标准:车辆行驶5000公里更换机油;6万公里更换变速箱油;大修发动机总成和变速箱总成保修期限为1年。主件:活塞、连杆、活塞环、缸套,大小瓦、气门和机油泵保修期限为1年。更换发动机总成和变速箱总成保质期为1年,主要易损件质量担保为6个月:发电机、马达、雨刮器电机、电喷车各传感器、电瓶、大灯总成、尾灯总成、组合开关、电动升降机、压缩机、蒸发箱、冷凝器、鼓风机、空调电子扇、、减振器、方向机、助力泵、横拉杆球头、球笼万向节、消声器、刹车总泵、刹车分泵、离合器总泵、分泵、离合器压盘、离合器片、平面轴承、悬挂臂及球头、轮鼓轴承、刹车碟(鼓)、刹车片、散热器、正时皮带、化油器、电喷系统、水泵、机油泵、发电机皮带、空调皮带、涨紧轮、分电器、高压线、节气门。在上述质保期内,凡因修理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经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认定,乙方要及时无偿地进行修复,对造成车主单位车辆安全事故的直接损失,乙方要全部赔偿。 以上未涉及到的相关维保事项,可按照4S店的质保标准执行,或按各种品牌车辆维修技术标准执行。(若乙方质保期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乙方的质保期执行) 6、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送修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7、如对维修结果发生争议,双方将邀请专业4S店维修技术人员共同鉴定,协商解决。 二、商务条款 2、质量保质期:维修及更换质保期限按国家标准执行 3、售后要求:(1)为送修方的送修车辆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2)更换零配件的旧品,厂方不得扣留,由驾驶人员带回单位验证留存。(3)车辆维修单位为送修方定期保养的车辆办理优惠索赔,定期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灯光、空调等系统;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积极协助交管、保险部门迅速处理、快速理赔。 其他要求:特殊情况需上门维修时,能及时上门完成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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