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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医用保障服务门诊、急诊收款、送药工、电梯工等服务由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11-06 13:5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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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utf-8" /><meta http-equiv="Content-Style-Type" content="text/css" /><meta name="generator" content="Aspose.Words for Java 14.9.0.0" /> 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为采购人所需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医用保障服务以国内公开的方式进行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2、项目编号:HC-JLZB-2020-531; 3、采购内容: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4、服务地点:北华大学附属医院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6、招标控制价格:2277.562212万元 ; 7、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并提供优质服务; 8、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包括分公司)。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分公司);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投标人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近三年(2017年-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若投标人为2017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的,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6)能够提供2019年度完整的依法纳税收和社保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现有月份即可);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包括分公司)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记录将作为评标的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10)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9、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9日8时30分至2020 年11月13日16时00分。 (2)、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3)、CA 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 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 CA 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 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 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10、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年11月13日16时00分。 投标人取得CA 认证后,可登录北华大学附属医院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 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1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1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递交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1月30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12、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步发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华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解放中路12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432—62166101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史双双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16室 联系电话:13756161543 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特别注意: 1、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内容,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内容有变更,均在网站发布,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 屏幕为准。 3、参与交易活动的各相关主体应提前下载《吉祥码》,并按要求进行注册绑定工作。 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自觉有序排队并按要求测量体温,向现场工作人员出示《吉事办》小程序中的吉祥码,扫码通过后在指定区域进行登记。 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应递交分别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票据等(具体事项参见项目公告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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