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采购预算
备注
清远市清城区新闻信息中心演播系统升级改造
1批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1,383,078.50元
/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清远市清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0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3 2020年0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4 2020年0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专用章)。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6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没有出现以下情况(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8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须一并放入投标文件内。(说明: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4层办公室12号B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0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4层办公室12号B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若投标人住所地有相关规定的,则按规定执行: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3)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二)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QYZC-QYCG-2020047(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按此编号统一填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新闻信息中心
地址:清城区行政文化中心13楼
联系方式:0763-3939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4层办公室12号B
联系方式:0763-3395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小姐
电话:0763-3395299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11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清远市清城区新闻信息中心演播系统升级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清远市清城区新闻信息中心演播系统升级改造公开招标公告由清远市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307941
信息来源:清远市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11 10:19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新闻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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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清远市 信息中心 项目管理 招标公告 系统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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