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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日常用车服务公开招标公告由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11-11 10: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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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W2020101201 项目名称:复旦大学日常用车服务 预算金额:13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通过本次招标,择优选定1家供应商作为本次复旦大学日常用车服务供应商。本次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预算金额为139万元,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总控制价139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本项目主要是对复旦大学提供日常用车租赁服务,要求配备符合招标方要求的车辆6部和司机10名。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项目服务期限为从双方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7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下简称“近三年”或“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近三年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由法人出具的对本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2日 至 2020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129号1401室 方式: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从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8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委派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到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129号1401室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129号1405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有,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复旦大学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21-65645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129号10、14楼 联系方式:陆晨晖、021-65198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晨晖 电 话: 021-6519820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复旦大学日常用车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复旦大学日常用车服务公开招标公告由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307992 信息来源: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11 10:10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复旦大学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上海 复旦大学 有限责任公司 用车 招标公告 上一篇: 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购置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二次)公开招标公告由河北光大一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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