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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执勤执法辅助性服务招标公告由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11-17 22:1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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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11]WSCG[GK]2020007 项目名称:道路执勤执法辅助性服务 预算金额:43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99-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1(项) 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正确干扰交通流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引导机动车在道路上根据交通控制科学原理设定的规则行驶,从而实现驾驶人用路行为的安全有序,提高民警在开展路面执勤、实施交通管制、处置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处置和执勤任务等工作中的自身安全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及公安部《关于印发交通警察道路执勤 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公通字[2008] 58号)等有关规定,区公安分局经报区财政局及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通过政府照《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2条和第17条等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资格采购方式,择优选定道路执勤执法安全防护保障工作承接单位。承接单位资格一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二、项目承接单位的服务内容。 1、通过诱导、警告、管制措施重新定义临时执法卡点所在路段用路规则,保障执法警察安全及社会公共安全。具体流程为:由项目承接单位根据公安部门的指令,在原有道路临时完善交通信号控制,压缩车道宽度,让机动车辆根据信号指示主动降速、停车,通过灯控方法,公安部门则集中警力控制处于车流中的违法嫌疑人车,并采取占用一条中间直行车道作为警戒区、执法过程中警察常驻在该区域内快筛违法行为。 2、在临时执法卡点上游设置远距离预警区,然后逐一设置区域标志标识,通过交通控制工程措施,如阶段性设置该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评标方法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有关规定采用综合评标法,分为技术因素、商务因素和价格因素,其中价格因素的权重为10%。 4、该项目金额较大、服务年限较长,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2条和第15条的规定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管理的通知》(厦财购【2017】16号)文件的精神,在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完成招标文件初稿并经我办初步确认后,建议将招标文件初稿和采购合同初稿在集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预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征求各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预公告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厦门市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3个专家对招标文件、采购合同和征集来的各方面意见进行论证、进一步修订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若无不妥,再按照省、市、区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正式上网发布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四)项目承接单位的人员和装备设施配置要求: 1、车辆驾驶员和随车保障人员费用测算 根据项目的任务需求,项目承接单位需在辖区驻点服务,设置2个服务保障小组和1个装备设施运送保障小组, 365天全天候24小时备勤。每个服务保障小组需配备车辆驾驶员3名、随车保障人员3名,项目需配备车辆驾驶员9名、随车保障人员9名,指挥调度及后勤服务人员1名,共需配备工作人员不少于19人。 2、执勤运输保障车辆费用测算 配置五十铃专用车辆(3吨、配备B型号辅助轮、警灯、行车记录仪等警用装备)2辆和五十铃专用装备设施运送保3、道路执勤执法安全防护保障工作装备器材费用测算。应配置不少于2套并每年更新2次以上,所需费用由项目承接单位自行解决。 序号 器材名称 单位 配备标准 1 发光锥筒 个 50 2 检查警示标志 个 2 3 防冲装装置 个 3 4 应急警灯 个 2 5 警戒带 盒 100 6 警告标志 个 2 7 蓝白反光导向牌 个 2 8 限速指示牌 个 1 9 水马 个 16 10 阻车器 个 2 11 靠右侧行驶标识牌 个 1 12 停车检查标识牌 个 1 13 爆闪灯 个 6 14 其他装备费用 4372000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考核合格,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 1。2.监狱企业业:适用于合同包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 1。4.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 1,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credit.xm.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厦门(credit.xm.gov.cn)三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7日 至 2020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开标室9(C405),收标地点: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信息发布大厅东侧指定务实采购收标窗口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集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纺织路20号 联系方式:0592-6199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702单元 联系方式:江小姐 0592-5826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小姐 电 话: 0592-582692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道路执勤执法辅助性服务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道路执勤执法辅助性服务招标公告由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314820 信息来源: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17 22:1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来源:厦门市集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厦门市 辅助性 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上一篇: 通勤班车保障服务公开招标公告由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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