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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公开招标公告由贵州安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时间:2020-11-18 08:5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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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3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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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bijie.gov.cn/bm/bjsggzyjyzx/index.s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93ZC2020A59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

预算金额:1328.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28.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7.1  关于中小型企业的政策

   (1)相关政策性文件

①《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

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③《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④《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⑤《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

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 政策执行标准

小、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中享受预留份额外的政策,即在政府采购中,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未超过该项目最高限价或预算价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小微企业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3) 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属于中小微型企业定标准的企业应当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6.7.2  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

(1)相关政策性文件

①《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

②《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③《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④《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⑤《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⑦《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1. 政策执行标准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逐步淘汰低能效产品。

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各政府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属于《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品目清单有效期内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应当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之外采购。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各政府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属于《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有效期内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对于同时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

节能环保产品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未超过该项目最高限价或预算价的前提下,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经《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已公布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的产品有效期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的,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1. 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需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已公布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若不能提供的不予加分。

6.7.3  关于少数民族产品的政策

(1)相关政策性文件

  ①《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

  1. 政策执行标准

少数民族投标主要产品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未超过该项目最高限价或预算价的前提下,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云南、贵州、青海)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在总分基础上加3分。

  1. 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加以说明,若不能提供的不予加分。

6.7.4  关于对国产密码的应用和落实

根据《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落实到政府采购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规定,对符合[黔财采〔2017〕6)号]文件要求的采购内容,按《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落实到政府采购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执行(即对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必须使用国产密码,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境内生产的产品视同国内产品同等对待)。

6.7.5  补充说明

   (1)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中小微型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单位产品、节能环保产品、少数民族地区产品必须是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扣除后的价格只作为本次招标价格评审的依据,中标人的报价为投标人最终报价。

   (2)投标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内容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3.2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3.4 与采购人有未履约合同【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库】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8日  至 2020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bijie.gov.cn/bm/bjsggzyjyzx/index.shtml)

方式:规定时间内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中华路106号        

联系方式:182867983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安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金钻年华A栋305            

联系方式:183969399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红梅

电 话:  18286798384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公开招标公告由贵州安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315007
信息来源:贵州安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18 08:5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贵州   金沙县   辅助性   有限责任公司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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