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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事务中心2020年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排查整治专项巡查组织实施及相关配合工作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由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11-24 08:4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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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SHKJW-200901 项目名称:2020年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排查整治专项巡查组织实施及相关配合工作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市政府77号令)和市住建委《关于开展2020年本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排查整治的通知》(沪建质安2020[294]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拟于2020年年对本市1700栋既有建筑开展玻璃幕墙安全排查整治专项巡查工作。本次专项巡查工作具体包括巡查人员培训、信息校核及录入、相关技术规程梳理、相关会议组织、应急演练、相关文件印制、编制巡查成果报告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需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3)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包括自然人);(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4日 至 2020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漕宝路509号8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漕宝路509号8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20年11月24日09:00:00起至2020年11月30日16:00:00,委派授权代表人携带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报名。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招标文件300元人民币一本,售后不退),只有报名通过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事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64699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漕宝路509号8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33688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33688305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事务中心2020年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排查整治专项巡查组织实施及相关配合工作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十环招标网标题: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事务中心2020年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排查整治专项巡查组织实施及相关配合工作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由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320791 信息来源: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12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1-24 08:4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来源: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事务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城乡建设 上海市 建设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 管理委员会 上一篇: 第八师某单位生活物资采购招标公告由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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