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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渝某单位食堂劳务外包公开招标公告由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时间:2020-12-01 13:2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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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3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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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驻渝某单位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驻渝某单位食堂劳务外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WC087(1708-BZ2000401675AF)

项目名称:驻渝某单位食堂劳务外包

预算金额:84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数量/单位


简要服务要求



分包1:学员一食堂;教工第一餐厅;教授第一餐厅;大学城食堂劳务外包


457.80


1项


负责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分包2:学员二食堂;教工第二、三餐厅;教授第二餐厅;江津校区食堂劳务外包


389.40


1项


以人员类别划分就餐食堂,严格按照就餐时间保障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人员无外籍员工(提供承诺书);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1日  至 2020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表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驻渝某单位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高滩岩正街30号        

联系方式:于智 黄培 023-68771100 68771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联系方式:周媛媛 廖航宇 023-67703509 67089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媛媛 廖航宇

电 话:  023-67703509 67089269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驻渝某单位食堂劳务外包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驻渝某单位食堂劳务外包公开招标公告由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327910
信息来源: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12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01 13:2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驻渝某单位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政府   重庆市   外包   劳务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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