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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医疗保障局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承办商资格(2021-2023年)公开招标公告由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时间:2020-12-09 13:1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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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30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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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承办商资格(2021-2023年)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2 30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202009-0006040001-0002

项目名称: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承办商资格(2021-2023年)

预算金额:1,351,750,000

最高限价(如有):1351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承办商资格(2021-2023年)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为完善我市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东府〔2018〕120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由东莞市医疗保障局作为投保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拟委托两家符合要求的商业保险机构承保东莞市2021-2023年度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项目,享受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作为被保险人,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投保人与中标的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中标的商业保险机构作为保险人,负责承保,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合同严格规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服务管理的范围,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合同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本项目允许总公司授权其分公司作为投标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授权书必须明确具体授权事项,包括明确本次采购活动的印章、合同签署及其它商务活动);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项目允许总公司授权其分公司作为投标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授权书必须明确具体授权事项,包括明确本次采购活动的印章、合同签署及其它商务活动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总公司或者省级分公司(含计划单列市分公司、总公司直管的分公司)须在中国银保监会最新公布的具有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名单内(投标时须提供中国银保监会最新公布的名单截图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12  9 日至 2020 12 16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细地址:http://ggzy.dg.gov.cn/)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12 30 09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开标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7楼

   联系方式:0769-22830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联系方式:0769-28330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媛

   电话:0769-2833060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09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东莞市医疗保障局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承办商资格(2021-2023年)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东莞市医疗保障局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承办商资格(2021-2023年)公开招标公告由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335953
信息来源: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12月30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09 13:1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东莞市   医疗保险   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   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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