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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装备、灭火药剂采购公告由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新区分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12-18 11:2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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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镇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装备、灭火药剂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月7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ZCFS-(2020)公字第0609号 项目名称:镇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装备、灭火药剂采购 预算金额:1500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泡沫水罐消防车 辆 2 2 抢险救援消防车 辆 1 3 举高喷射消防车 辆 1 4 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辆 1 5 A类泡沫灭火剂 吨 20 6 水系泡沫灭火剂 吨 20 7 抗溶水系泡沫灭火剂 吨 10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不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人签订合同后24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仅接受消防车制造企业投标(即投标人具有消防车型公告(公告产品名称中需包含“消防车”三个字)),以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http://www.autoinfo.org.cn/)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 9:30至11:30 ,下午 14: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镇江市润州花园二区9栋102室 方式:接受网上报名;报名邮箱:782267823@qq.com;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同时请电话确认报名。 报名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0511-88970128; 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时需下列相关资料发送至报名邮箱(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http://www.autoinfo.org.cn/)消防车车型公告查询结果截图并盖投标人公章; (4)廉政公约及承诺函(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接受网上银行支付),售后不退。根据支持小微企业相关政策,在供应商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前提下,免收小微企业此项费用。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账号:3810 0670 6018 0100 64854 开户行:交通银行镇江分行解放路支行 注:1.应登记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月7日9:30(北京时间) 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新区大港赵声路398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投标文件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6份。 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仅允许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1人至开标现场,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 (2)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请各潜在供应商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3、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苏财购【2020】19号、苏财购〔2020〕52号、(苏财购〔2019〕38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名称:镇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镇江新区龙溪路18号 联系人:张志达 联系方式:1391340991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润州花园二区9栋102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工 电 话: 0511-88970128 附件:廉政公约及承诺函.doc 廉政公约及承诺函.doc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镇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装备、灭火药剂采购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镇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装备、灭火药剂采购公告由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新区分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344206 信息来源: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新区分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12月3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18 11:2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镇江市公安消防支队新区大队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镇江 采购 镇江市 药剂 交易中心 上一篇: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甘肃省医保信息平台监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由甘肃中京天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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