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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县交警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智能交通设备购置招标公告由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信息 |
时间:2020-12-22 10:2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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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gb2312" ><meta name=ProgId content=Word.Document ><meta name=Generator content="Microsoft Word 14" ><meta name=Originator content="Microsoft Word 14" > 项目概况 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智能交通设备,整体配置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MZB-2020-75 项目名称:阳原县交警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智能交通设备购置 预算金额:1518000 最高限价(如有):1518000.00 采购需求: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智能交通设备,整体配置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政策及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发【2019】41号)文件规定包括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基本存款账户编号);3)须提供依法缴纳 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相关材料(须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如依法免税或零缴纳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须提供依法缴纳 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法人须包含四表一注)或基本户银行2020年10月1日以后出具的资信证明;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经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采购人现场查询结果为准);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1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阳原县交警大队 地 址:张家口市阳原县 联系方式:0313-7512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凯地广场A座 联系方式:0313-757638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313-75763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