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项目
性质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付款方式
清远市机关办公大楼后勤服务
政府
采购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接和进场工作。服务期限自2021年2月1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两年半时间(本项目采取1+1.5服务模式签订合同,即在第一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采购人做好充分的评估后,确定是否继续执行合同,如确定继续执行合同,则与中标人再续签1年半合同)。若实施过程中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则按规定执行。
人民币1080.05万元/2.5年
甲方按乙方当月考评实际得分计算其当月应得的服务费,并于下一个月的15号前办理服务费支付手续。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请款材料。(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付款时间则顺延。)甲方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提供所属期为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单位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提供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意一个月。】
(5)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投标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供应商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供在采购项目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 月 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01 月 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1月21日09时30分
2.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均以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接收的收款银行、保函开立机构、保险出具机构推送的数据电文为准,具体如下:
(1)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的到账时间为准;
(2)以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金融保函开立机构(或担保机构)、保险出具机构公司系统确认的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立、出具时间为准)。
3.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4.形式:银行转账、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5.投标保证金帐号信息通过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
6.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对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进行在线查核,供应商可通过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自行核对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机关办公一号楼
联系方式:0763-3383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
联系方式:0763-3780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龙凯
电话:0763-378012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28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清远市机关办公大楼后勤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清远市机关办公大楼后勤服务公开招标公告由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发布招标信息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609351569
信息来源: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发布时间:12月31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12-28 11:55
十一、其他事项:《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来源: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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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清远市 招标公告 政务 办公大楼 后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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