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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
时间:2020-05-14 15:2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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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203-202005-00250003-0025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00,000 四、采购数量:10套/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 分包名称 货物名称 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 交货期 1 医疗设备A 电子支气管镜(进口设备) 1套 ¥1,600,000.00元
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病人监护仪 5套 麻醉机 1套 2 医疗设备B 血气分析仪(进口设备) 1套 ¥1,200,000.00元 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尿沉渣分析仪 1套 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 1套 备注:窗体顶端 备注: 1、本项目共分为2个独立分包,投标人可对本项目部分或全部分包进行投标 , 但每个分包不得分拆,且每个分包都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2、本项目各分包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价不能高于各分包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除特别注明适用分包外,均适用于所有分包。 窗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 号)。 ?? 六、供应商资格:
上述所有文件涉及的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核实与原件一致后当即退回,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否则不接受报名。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5月14日 至 2020年05月2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37号第7幢2楼(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对面))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4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3楼305 室 十、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4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3楼305 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5 月 14 日 至 2020 年 05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区小姐联系电话:0758-257220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8-269424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19号俊明苑137-139号商铺 联系人:吴细培 联系电话:0756-2651788 传真:0756-2651780 邮编:519075 (三)采购人:肇庆市鼎湖区人民医院 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桂城平安西街4号 联系人:肇庆市鼎湖区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758-2696341 传真:0758-2691306 邮编:52607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4日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肇庆市鼎湖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肇庆市鼎湖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87039 信息来源: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4 15:2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肇庆市鼎湖区人民医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鼎湖 肇庆市 项目 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 上一篇: 陕西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采购三维闪电定位仪系统二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陕西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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