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
阜阳市水产管理局水生生物增殖(2020年夏季)放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安徽项目 |
时间:2020-05-14 16:3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阜阳市水产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阳市水产管理局水生生物增殖(2020年夏季)放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阜阳市水产管理局水生生物增殖(2020年夏季)放流项目 项目编号:XTYZB2020-2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士伟 项目联系电话:1775416237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阳市水产管理局 地址:阜阳市水产管理局 联系方式:马亮0558-220914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士伟 17754162375 代理机构地址: 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588号(南二环与阜王路交叉口向南)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栋1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14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阜阳市水产管理局水生生物增殖(2020年夏季)放流项目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阜阳市水产管理局水生生物增殖(2020年夏季)放流项目 1.2项目编号:XTYZB2020-209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 采 购 人: 阜阳市水产管理局 1.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6采购内容: 阜阳市水产管理局水生生物增殖(2020年夏季)放流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2、投标人资格: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公告发布之日后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及阜阳市农业农村局官网查询相关信息,于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5月20日(上午8到11点,下午15到17点)至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588号(南二环与阜王路交叉口向南)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栋11楼)现场报名购买,文件费500元。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6月3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588号(南二环与阜王路交叉口向南)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栋11楼)。 4.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阜阳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nync.fy.gov.cn/) 6.联系方式 1、招标人:阜阳市水产管理局 联 系 人:马亮 电 话:0558-2209146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588号(南二环与阜王路交叉口向南)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栋11楼 邮编: 236000 联系人: 张工 任工 电 话: 0558-2177133 17754162375
2020年5月14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阜阳市水产管理局水生生物增殖(2020年夏季)放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阜阳市水产管理局水生生物增殖(2020年夏季)放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安徽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87236 信息来源: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4 16:3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阜阳市水产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阜阳市 项目 招标公告 水产 夏季 上一篇: 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厂房A、B区辅房屋面防水维修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上海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相关文章 |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阜阳市水产管理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