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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土壤污染治理专项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云南项目

时间:2020-05-14 17:3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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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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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土壤污染治理专项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KZBTC2020-0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19号、87号、9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方式已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受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的委托,就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土壤污染治理专项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己落实,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竞标。

一、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土壤污染治理专项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CKZBTC2020-023

3、采购内容:专项环保监测设备1批,详见招标文件五、采购清单及技术性能要求。

4、本项目采购预算:¥2200000.00元。

6、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7、质量要求:供应商所供产品必须为全新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符合国家规定的检测标准产品出厂标准,满足甲方功能、性能、服务等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8、质保期:为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设备质保期18个月(以项目通过验收签字之日起算), 质保期内若出现任何故障,中标单位无偿更换零部件及无偿保养维护、维修。

9、售后服务:保证售出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保证按投标和合同要求的供货时间,免费将货物送到用户指定地点。设备型号及参数与投标文件相符;质保期最低为18个月,终身维修。保修期自双方代表在货物安装调试后的验收证明文件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维修。

10、验收和培训:依照投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设备规格参数、质量要求、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由供应商进行货物的安装、调试和对采购人进行基本的设备操作和使用培训,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其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价格之内,现场验收和培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1、供货安装地点: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12、付款方式:预付货款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条款支付。

13、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包,拟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证照原件的扫描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此次采购。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等,2020年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则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人拟供产品若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不是产品设备生产厂家时,则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的产品授权书(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总代理的授权证明材料),(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以上每一级别的授权)。

7.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前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名单,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查询方式及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统一查询,结果交由评审小组审核。

8.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并保证供货。所供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单位或所供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单位的拟供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提供产品宣传彩页资料及相关说明书。产品供货时须提供招标参数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符合法定条件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须与投标文件中所填写投标产品参数一致,并出具产品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的产品质量认证材料,以及产品厂家证明、产品宣传彩页资料、相关说明书等作为供货验收依据,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产品设备。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要求: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要求:

请有意参加回函报价的单位于2020-05-15 08:00 至 2020-05-21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cggzyjy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回函文件投递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06-05 08:30。

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地址为http://www.tcggzyjyw.com,投标单位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达开标现场递刻录交报价文件的光盘,地点 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到指点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本次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30000.00元)

2、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户名称: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号:2300012751433012

联系电话:0875-5155289   0875-5187873(传真)

注: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方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5)投标单位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还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对所投标项目标段进行报价保证金金额对应。如不进行对应,将无法对本项目标段投标。

3、投标单位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②在腾冲市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③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至原缴纳账号。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持采购单位出具的已签合同证明(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对账单原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退回账号为原缴纳账号。

(二)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投标人将放弃追索招标保证金的权利: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投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从其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请投标单位在缴纳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九、其他事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公告发布媒体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

(二)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地址:腾冲市腾越镇火山社区栗树园小区120号

联系人刘际                              

联系电话:0875-516434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腾冲市腾越镇宝峰路国际商贸城14栋三楼

联系人:艾志元

联系电话:13987538671

 

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电话:400-9618-998 15718756812

2020年05月14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土壤污染治理专项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土壤污染治理专项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云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87422
信息来源: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4 17:3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来源: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腾冲   保山市   项目   生态环境   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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