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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长安区行政审批局排队叫号系统、大屏幕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
时间:2020-05-15 09:5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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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9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排队叫号系统、大屏幕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52240020001 项目联系人:魏红艳 项目联系电话:0311-89635806 采购人:长安区行政审批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长征街4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5996701 代理机构: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翰林观天下23号楼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635806 预算金额:60.30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6月09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5-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5-2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更正、澄清、修改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金明大厦C座,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且具备本次招标设备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具有售后维修能力的合法代理商: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必须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仍在处罚期内不予受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采购数量: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3.667》、《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3.667》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采购公告期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关注项目、获取保证金账号、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3.667》(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评标过程出现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评标补救措施情形,采用纸质文件开标或评标的除外)。3. 投标人选择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关注采购项目后需获取保证金账号,上传投标文件时需勾选‘银行转账’按钮,并在投标截止前采用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向所获取的保证金账号提交保证金;不同投标人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获取的保证金账号,属于该投标人缴纳该项目保证金的专有账号,凡是不同的投标人将保证金缴纳至其他投标人保证金账号或接收了其他投标人缴纳保证金、且投标截止时间后共同参加了该项目采购活动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的,报财政部门处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开标现场递交支票、汇票、本票原件。投标人选择使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关注采购项目后不需要获取保证账号,上传投标文件时,需勾选‘保函’按钮,开标现场提交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石家庄市长安区行政审批局排队叫号系统、大屏幕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石家庄市长安区行政审批局排队叫号系统、大屏幕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87948 信息来源: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5 09:5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来源:长安区行政审批局机关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安 采购 石家庄市 项目 大屏幕 上一篇: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超声骨密度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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