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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农业农村局吉林省抚松县生态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时间:2020-05-15 14:0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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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抚松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抚松县生态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抚松县生态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ZKGSF(ZB)-202009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凤欢

项目联系电话:18745056491、0431-811164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松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吉林省抚松县

联系方式:张主任 0439-68580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凤欢 18745056491、0431-8111640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深圳街58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吉林省抚松县生态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吉林省抚松县兴参镇丰收村;兴隆乡板石村、南天门村;沿江乡滩头村、贝水滩村;仙人桥镇大青川村、黄家崴子村;新屯子镇南岗村;东岗镇沿江村;抚松镇夹信子村李子行社;露水河镇长胜村;泉阳镇泉阳河子村;抽水乡北沟村及兴农社;万良镇北山村、万兴村、万民村、万福村、万良村;北岗镇蒲春河村及四社等19个村;

最高投标限价: 43万元;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计及质保期结束为止;

招标范围:吉林省抚松县生态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下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15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一个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2549935657@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资料如下: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外省企业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入吉截图、近一年度(2019年1月-2019年1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费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及邮箱);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及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或邮寄,邮费自理)至代理机构;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转账至招标公司指定账户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9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9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KGSF(ZB)-2020095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抚松县生态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工程监理,已由上级部门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松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项目名称:吉林省抚松县生态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工程监理;

2.3 建设地点:吉林省抚松县兴参镇丰收村;兴隆乡板石村、南天门村;沿江乡滩头村、贝水滩村;仙人桥镇大青川村、黄家崴子村;新屯子镇南岗村;东岗镇沿江村;抚松镇夹信子村李子行社;露水河镇长胜村;泉阳镇泉阳河子村;抽水乡北沟村及兴农社;万良镇北山村、万兴村、万民村、万福村、万良村;北岗镇蒲春河村及四社等19个村;

2.4 最高投标限价: 43万元;

2.5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计及质保期结束为止;

2.6 招标范围:吉林省抚松县生态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等级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三年(2017-2019年度)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业绩。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件的规定,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人员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查询结果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与原件效力同等。)

3.3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2019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至少一项;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企业出具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6提供近一年度(2019年1月-2019年12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证明材料;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单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单位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

3.9 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3.12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5[50]文件及吉建办[2017]5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一个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2549935657@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资料如下: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外省企业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入吉截图、近一年度(2019年1月-2019年1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费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及邮箱);

4.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及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或邮寄,邮费自理)至代理机构;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转账至招标公司指定账户。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9日13时30分,地点为地点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松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吉林省抚松县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0439-6858015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深圳街587号

联系人:凤欢

电话:18745056491、0431-81116406

 

2020年5月15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抚松县农业农村局吉林省抚松县生态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抚松县农业农村局吉林省抚松县生态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88551
信息来源: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5 14:0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来源:抚松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抚松县   吉林省   建设工程   二期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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