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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20年基础设施工程第三批次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时间:2020-05-15 16:0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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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8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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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基础设施工程第三批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0年基础设施工程第三批次

项目编号:JLXR-GC2020-0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润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6822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齐女士 0431-892806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润 0431-8168221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19栋(陶然公馆)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XR-GC2020-042

1.招标条件

2020年基础设施工程第三批次一标段至十一标段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2020-68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0年基础设施工程第三批次

2.2 本项目本次招标共分十一个标段:其中一标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净月快速路(K2+168.44-K2+695),采购预算23138091.92元;二标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净月快速路(K2+695-K3+161),采购预算17518937.96元;三标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净月快速路(K3+161-K3+949.523),采购预算30499461.03元;四标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乙一路(临河街K0+000-生态大街K0+910),采购预算27131571.42元;五标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乙一路(生态大街K0+910-丁十五街K1+440),采购预算24576606.09元;六标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乙一路(丁十五街K1+440-生态东街K1+933.604)工程,采购预算19354014.91元;七标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新城乙一路(生态东街K1+933.604-新城大街K2+828.68)工程,采购预算26252335.93元;八标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设施工程丙五十一路(临河街K0+014-生态西街K0+704.5)工程,采购预算16840699.09元;九标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设施工程丙五十一路(生态西街K0+791.5-生态大街K1+021.75)工程,采购预算8881683.42元;十标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设施工程丙五十一路(生态大街K1+021.75-生态东街K1+945)工程,采购预算19295527.17元;十一标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文旅项目周边配套道路之:1)丙五十一路道路排水工程(丁一街-临河街);2)丙一路(东滨河路-临河街);3)丙二路(东滨河路-临河街);4)丙三路(东滨河路-临河街);5)丙四十七路(东滨河路-临河街),采购预算44240915.08元。

2.3 招标内容:道路部分、海绵城市、交通工程、照明工程、路灯工程、排水工程、顶管工程等,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项目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5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0年6月18日,2020年10月15日通车,2021年8月31日全部竣工。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一、三至七、九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八、十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十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一至九标段、十一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十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 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是新成立的企业,须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并符合财政部令第87号。

3.5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2019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十一个标段,投标人最多可以投三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按标段先后顺序,一旦某个标段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随后其他标段中将取消中标候选资格。

3.9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外埠入吉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1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需提供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2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电子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电子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电子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项目经理及授权人缴纳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号:xrgc888888@163.com,联系人:田润,联系电话:0431-81682210,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4.2 招标文件售价:一、二、四至八标段、十标段:1000元/套,九标段:800元/套,三、十一标段:1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新华苑宾馆三楼多功能厅(长春市卫星路718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二、五、十标段保证金15万元整,三、四、七标段保证金17万元整,六、八标段保证金13万元整,九标段保证金10万元整,十一标段保证金25万元整。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齐女士

联系电话:0431-8928062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19栋(陶然公馆)6楼

联系人:田润

电 话:0431-81682210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审核中心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联系电话:0431-8453237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2 一、三至七、九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八、十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十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一至九标段、十一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十标段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3.4 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是新成立的企业,须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并符合财政部令第87号。3.5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3.6 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2019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 本项目十一个标段,投标人最多可以投三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按标段先后顺序,一旦某个标段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随后其他标段中将取消中标候选资格。3.9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0 外埠入吉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11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需提供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2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772.984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18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电子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电子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电子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项目经理及授权人缴纳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号:xrgc888888@163.com,联系人:田润,联系电话:0431-81682210,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招标文件售价:¥11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电子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电子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电子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项目经理及授权人缴纳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号:xrgc888888@163.com,联系人:田润,联系电话:0431-81682210,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新华苑宾馆三楼多功能厅(长春市卫星路718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20年基础设施工程第三批次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20年基础设施工程第三批次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88743
信息来源: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5 16:0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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