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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焉耆县医共体总院综合楼室内综合布线及监控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
时间:2020-05-15 21:4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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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招标项目编号:0634-2040XZBZZ000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1 焉耆县医共体总院综合楼室内综合布 线及监控工程 1 5200000 项 焉耆县医共体总院综合楼室内综合布 线及监控工程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例如财务状况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及“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本项目特殊要求: 9.1供应商必须具备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2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5-15 至 2020-05-22 日10:00时~19:0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过期不予受理。 3.标书售价(元):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及上述第9.1、9.2项要求的资质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06-08 11:00:00 七、投标地址: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友好南路179号8楼) 八、开标时间:2020-06-08 11:00:00 九、开标地址: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友好南路179号8楼)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勇、岳明 联系电话:0996-2222077、15276837168 地址:乌市友好南路179号13楼 2、采购人名称:焉耆回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马莉 联系电话:0996-6028263 地址:焉耆县解放西路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焉耆回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祁梅 监督投诉电话: 0996-6029970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焉耆县医共体总院综合楼室内综合布线及监控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焉耆县医共体总院综合楼室内综合布线及监控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新疆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89231 信息来源: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5 21:4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焉耆回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招标 新疆 体总 综合楼 上一篇: 大庆市大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设备采购B招标公告黑龙江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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