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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拉萨市基本医疗保险委托经办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西藏项目 |
时间:2020-05-17 18: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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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拉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拉萨市基本医疗保险委托经办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0年拉萨市基本医疗保险委托经办项目 项目编号:Z21022000003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嘉良、黄勇 项目联系电话:0891-6546724、1354014564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拉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街道夺底路3号 联系方式: 次仁金宗 0891- 66556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勇 0891-6546724、13540145647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3栋2单元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健康保险业务五年以上资质资格;3.2在西藏具备较为完善的服务网点及医疗保险专项信息系统;3.3具有政策性医疗保险项目承办丰富经验及熟悉西藏本地医保政策或医学专业背景的人才队伍,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医学专业人才占比不少于60%,提供毕业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18日 10:00 至 2020年05月2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 招标文件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报名资料现场报名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2020年拉萨市基本医疗保险委托经办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6月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210220000037 项目名称:2020年拉萨市基本医疗保险委托经办项目 第一标段: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第二标段:拉萨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经办。 预算金额:560.00万元 最高限价:第一标段:410.00万元;第二标段:210.00万元。(超出部分从医疗保险结算服务经办费中支出) 采购需求: (一)医疗保障征缴核定。商业保险机构按政策对拉萨市医疗保障各险种进行征缴核定,个人账户(体检费)上账。 (二)医疗费用审核。商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对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两病”门诊、住院、异地就医医疗费用、个人账户结算、支现、清户进行实时、全面审核,做好外伤医疗费用及票据核查,有效甄别票据真伪,及时对参保患者的外伤情况以及应由或可能由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进行核实。对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实施监管,将结算标准、费用管控、即时结算、就诊信息及违规违约责任等各项内容纳入委托经办协议考核范围,有效促进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疗服务和医药收费行为。 (三)医疗救助结算。重点救助对象、一般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医保局指定人群的一站式救助经办服务。 (四)医疗费用支付和结算。医保管理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对每月结算资金需求进行预算,将所需周转金预拨至商保公司指定账户,用于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以及向参保人员支付结算费用,并适时对预拨给第三方的基本医疗保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方凭证须如实完整,且无条件提供相应原始凭证。 (五)基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自治区、拉萨市医保政策,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医药机构服务行为的规范,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对定点医药机构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现象,要及时提请拉萨市医疗保障局。按规定分析基金运行情况,及时统计汇总拉萨市医保相关数据信息,定期向拉萨市医疗保障局报送基金运行情况报告和相关报表。年终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年终考核。 (六)经办服务能力。加强政策宣传,提供政策咨询、政策解读,信息查询服务,按国家要求推进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实现即时结算工作目标。 (七)建立相互审核机制。由中标方负责互审其他标段经办内容,按照拉萨市医疗保障局要求,按月对其他标段负责审核的医疗费用进行抽查复审, (八)在县(区)、功能园区设代办点,方便群众。中标方须在县(区)医保局设代办点具体负责医疗保障经办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拉萨市基本医疗保险委托经办服务的合作期限约定为壹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健康保险业务五年以上资质资格; 3.2在西藏具备较为完善的服务网点及医疗保险专项信息系统; 3.3具有政策性医疗保险项目承办丰富经验及熟悉西藏本地医保政策或医学专业背景的人才队伍,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医学专业人才占比不少于60%,提供毕业证。 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2: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 方式:持报名资料现场报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6月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和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涉及的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近三年(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2019年未形成的只需提供2017、2018年),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5)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依法缴纳税款纪录;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装订成册,交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并携带原件到报名处查验。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拉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街道夺底路3号 联系方式: 0891- 6655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3栋2单元1楼 联系方式: 0891-65467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嘉良、黄勇 电 话:0891-6546724、1354014564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拉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拉萨市基本医疗保险委托经办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拉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拉萨市基本医疗保险委托经办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西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89550 信息来源: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7 18:4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来源:拉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拉萨市 项目 医疗保险 管理中心 招标公告 上一篇: 吴山镇唐王冲—光宝山矿区、草店镇白石岩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补充勘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湖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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