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标 2019年招标 2018招标 2017招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0项目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曙区公路管理段沥青热拌混合料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时间:2020-05-18 10:1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84761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 发布关于: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曙区公路管理段沥青热拌混合料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的信息
来源: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
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委托,拟对“海曙区公路管理段沥青热拌混合料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2020NBHSWT067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公告期限:从2020年518日至2020年525

四、采购内容、数量、采购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年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要求



1


沥青热拌混合料


600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且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信息记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特定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括沥青混凝土的生产、施工(包括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道路工程)等相关内容,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允许沥青热拌料生产的备案、审批等证明文件并附于投标文件中。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止;

    2、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3、采购文件的获取:供应商注册后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bidding.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获取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其他潜在供应商如要下载采购文件,可以于公告下方下载,但不认定为采购文件获取的有效方式;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于2020年6月8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2020年6月8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的,投标无效。

3、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6月8日14: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2020年6月8日14:00时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6月8日15:00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九、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4.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0年6月5日(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01招标代理部;

拟在 2020年6月5日之后,2020年6月8日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

收件人:王政   联系方式:88103779/15067422515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4.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5、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开标过程。

6、如本项目改为线下评标,供应商须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1109259466@qq.com

传真:0574-88107620

7、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8、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9、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10、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4、5、6、7、8、9条内容废止。

11、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十、本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电话:

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

联系人:王科  

电话:0574-55881569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01室

联系人:王政

联系电话: 0574-88103779   

传真:0574-88107620

 

附件信息: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曙区公路管理段沥青热拌混合料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曙区公路管理段沥青热拌混合料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90031
信息来源: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8 10:1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来源: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浙江   项目   沥青   招标公告

上一篇: 张北县张北镇海子洼行政村新建村委会工程招标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20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20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