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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绿化作业及养护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
时间:2020-05-18 15:2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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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海曙区绿化养护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宁波市海曙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就绿化作业及养护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2020NBHSWT068(NBJX20127G); 二、采购预算价: 900万元。 三、采购内容: 作业1:部分中心养护绿地和城管局暂管绿地; 作业2:零星补种; 作业3:除以上作业1和作业2外的绿化作业。 四、公告期限: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5日止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2019年或2020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19年或2020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并按招标文件资格部分要求将查询结果做进投标文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特定条件:无。 六、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1、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投标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5月25日内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免收。 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七、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4、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5、本项目投标人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投标人未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投标人作为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开标日期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采用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投标人参与开标过程,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下同)递交可选择邮寄(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请投标人严格遵守宁波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20年6月9日14时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其投标将被拒绝。 3、关于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2020年6月9日14时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送达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不予接收。当终止电子化开标评标程序,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该投标视同投标无效处理。本项目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数量1份;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2份。 4、送达方式: 1)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前邮寄到(2020年6月8日17时整前),并将参与微信开标的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微信号等加盖投标人公章后传真给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时确认。投标人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担,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 邮寄地址: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 收件人:杜宏发 联系方式:0574-83890892 18958278756 2)采用现场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安排“甬行码”/“健康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1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在投标截止时间送达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不予接收。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同时递交加盖投标人公章参与微信开标的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微信号纸质说明材料。 九、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6月9日14时; 2、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3、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2020年6月9日15时00分前)投标人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中使用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6月9日15时00分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以U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若还是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6月9日15时00分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4、注意事项:鉴于近期“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建议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到开标现场,但需注意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准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十、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 index.html?citycode=3300)、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s3.bidding.gov.cn:6062/platform//project/notice/area.jsp)、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www.haishu.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曙分中心(http://haishu.bidding.gov.cn/)。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根据浙财采购监字(2009)28号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3、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十一、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二、联系人 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绿化养护中心 联系人:陈伟勇 电话: 0574-87253053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永丰北路73弄12-1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娟、杜宏发、叶原波、吴健 TEL:0574-83890892、18958278756 FAX:0574-83890892 E-mail:nbjxzb@163.com 办公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37号苍水大厦9楼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194482 附件信息: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绿化作业及养护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绿化作业及养护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90635 信息来源: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8 15:2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来源:宁波市海曙区绿化养护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宁波 项目 作业 招标公告 上一篇: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东校区建设项目和西校区校园景观升级改造规划设计湖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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