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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关于综合执法联动联勤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
时间:2020-05-19 12:4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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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综合执法联动联勤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xml:namespace prefix = "o" /> 一、招标编号:SZCJ2020-WJ-G-023号 二、招标内容:综合执法联动联勤服务 第一标段:文明城市建设联动联勤服务【湖东社区等区域】 第二标段:综合执法联动联勤服务【运西片区等区域】 第三标段:综合执法联动联勤服务【运东片区等区域】 第四标段:开发区市容市政大楼内部安保、拆违及市容管理协助服务外包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人民币陆佰万元整(¥6000000.00);其中第一标段:人民币壹佰玖拾贰万元整(¥1920000.00);第二标段: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元整(¥1830000.00);第三标段: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第四标段: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四、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第一标段:文明城市建设联动联勤服务【湖东社区等区域】 ?项目涉及地点(具体以采购单位实际要求为准):湖东社区、新柳溪社区、江陵社区、淞南社区、三里桥社区、山湖社区、雅辉社区、新港社区等其他区域。 ??第二标段:综合执法联动联勤服务【运西片区等区域】 项目涉及地点(具体以采购单位实际要求为准):新城区片区;柳胥片区;花港片区;汽车站周边、城南社区周边、常青集宿区周边;西湖社区;花港村;益联村、龙字弯路、出口加工区等区域。 第三标段:综合执法联动联勤服务【运东片区等区域】 项目涉及地点(具体以采购单位实际要求为准):三里桥片区、淞南片区;运东大道沿线、云梨路沿线、东太湖大道运东大桥堍;山湖花园周边;鑫隆中基集宿区庞山路店面;庞山湖社区;山湖东路;叶泽湖社区、运东其他区域。 第四标段:内部安保、拆违及市容管理协助服务外包 ?内部安保项目涉及地点:市容市政大楼位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庞金路2599号,占地面积约15000平方米;办公大楼:建筑面积8000多平方米;共5层。 2、人员配备: ???第一标段:64人;第二标段:61人;第三标段60人;第四标段15人。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一)合格投标单位一般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合格投标单位特定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省公安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以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 六、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2、各投标单位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进行该项目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技术咨询人员:朱工,咨询电话:18896522920,QQ号:578897795。 3、报名流程: (一)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的“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三)现场公布。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至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进行供应商报名公布,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 (四)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途径:报名供应商自行从“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五)补充通知。 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6月15日9: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9: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3楼开标室)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6月15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3楼开标室)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路丽丽 ??????联系电话:0512-65238816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3、勘察现场:各投标单位请自行前往勘察现场,以了解清楚现场条件后参加投标。投标单位须承担一旦成交但无法提供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实施工作的风险,同时需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4、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如数据核查预警、现场体温异常,监测报警,工作人员要对拟进场人员做好隔离或劝返,体温异常人员信息录入来访人员系统进行备案并上报吴江区防控指挥部。 (6)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二)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事先下载并填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交易项目人员信息登记表》(见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三)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网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试用)》。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政编码:215002 ???电 ???话: 0512-65238816???传 真: 0512-65238892 ? 联 系 人:路丽丽 ?庄天扬 ?朱晓芹 ???? 招标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梨路1688号 联系人:单激 ????????联系电话:0512-63913067 ? 十一、公告期:本招标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二、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十三、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3982390。 ?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5月19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关于综合执法联动联勤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关于综合执法联动联勤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92005 信息来源: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9 12:46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来源: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江陵 联勤 苏州市 招标公告 街道办事处 上一篇: 张掖市土地规划勘测院测绘用无人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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