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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测绘院测绘地理信息日常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
时间:2020-05-19 11:3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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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广东旭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测绘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测绘院测绘地理信息日常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测绘院测绘地理信息日常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T0200193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9-224573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莞市测绘院 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 联系方式:徐先生0769-224891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旭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先生0769-22457332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莞城街道兴塘社区东城西路266号城市花园A座办公楼101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合法运作)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19日 09:30 至 2020年05月2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兴塘社区东城西路266号城市花园A座办公楼1010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5月19日至2020年05月2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旭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兴塘社区东城西路266号城市花园A座办公楼1010号)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9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9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莞城街道兴塘社区东城西路266号城市花园A座办公楼101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东莞市测绘院测绘地理信息日常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东莞市测绘院测绘地理信息日常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91958 信息来源:广东旭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9 11:33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来源:东莞市测绘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项目 东莞市 招标公告 地理信息 上一篇: 广东省四会监狱十二五基本配套(服刑人员家具)购置项目招标公告广东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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