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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济高铁两侧造林、重点区域造林及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林业项目检查验收竞争性磋商公告河北项目 |
时间:2020-05-19 13:5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1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济高铁两侧造林、重点区域造林及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林业项目检查验收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53240020077 项目联系人:李世卓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872177 采购人: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人地址:辛集市市府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3220181 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58号鑫科国际广场商业办公楼C座21层21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872177 预算金额:44.503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6月0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5-2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5-2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如果有投标意向,登录“辛集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确认信息”,确认报名成功后,在“我的项目”中下载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营业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能依法纳税的供应商;2.还需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丙级及以上林业规划调查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投标时需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6个月内任意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6个月内任意月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己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和该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ps://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3、报名前,投标人必须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http://www.hebpr.cn/),点击首页最顶端的“市场主体登录”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提交注册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或线上审核,方可报名。辛集注册咨询电话:0311-83399132。已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IE浏览器版本需为9.0以上)。 该项目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在完成“交易响应方”注册后,必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时需准备企业公章、法人章或法人手签)。办理地址:石家庄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省公共资源大厦(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支持在线申请办理,咨询电话:4007073355。 采购数量:A包:石济高铁两侧绿化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林业项目检查验收一项B包:重点区域造林绿化检查验收一项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由于疫情尚未解除,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辛集市审批局微信公众号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公告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济高铁两侧造林、重点区域造林及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林业项目检查验收竞争性磋商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济高铁两侧造林、重点区域造林及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林业项目检查验收竞争性磋商公告河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92053 信息来源: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19 13:5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来源: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辛集市 项目 竞争性 地下水 试点 上一篇: 丹阳市联众道路照明有限公司丹阳市产业路、竹林路新建工程A1标段路灯土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江苏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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