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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灵台县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时间:2020-05-20 12: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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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8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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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灵台县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对“灵台县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FYZX202025

二、招标内容:(共一包)

该项目拟在县城建设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城市运营指挥中心和应急会议室大屏显示系统、指挥中心信息配套设备建设,装饰装修以及完成前期已建成信息化应用项目整合接入到城市运营指挥中心,包括雪亮工程、智慧劳务、智慧农业、智慧工地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项目预算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总预算为552.56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总预算价,高于总预算价的按废标处理)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四、采购需求

1.网络接入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全部接入完成;

2.技术要求:按照采购内容达到线路所需带宽,须完成前期已建成信息化应用项目整合接入到城市运营指挥中心的目标。

3.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给定的服务要求,逐一进行对接并进行网络接入,接入过程中涉及的路由器等网络接通的一切设备费、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供应商承担。

4.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商品或服务均需为合格及以上质量标准的产品,生产工艺或工程质量须符合同行业的相关国家标准,所有货物或工程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验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前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各项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服务,并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售后服务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并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若法人与法人分支机构同时投标,视为一家投标人,以法人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同一法人的多家分支机构同时投标。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 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

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政策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0年5月27日23时59分59秒,有意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注册”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项目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或直接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系统登录”进行投标。如有疑问,可咨询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0931-4267890。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网上开标时间):2020年6月10日15时00分。

2.该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 (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3.各投标人可通过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单击通知公告栏中“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告 ”(http://www.plsggzyjy.cn/f/news/5716/info)查阅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并按操作指南要求做好开标准备工作。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为:0931-4267890;17797661558;17797661556。

4.开标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 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以投标单位联系人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行: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营业部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中段甘肃银行平凉分行办公楼(绿地广场甘肃银行大厦一楼营业厅)

(1)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将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发送至投标人投标登记时预留的手机;投标人也可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2)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账户名称与投标人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为准。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投标的采购人必须在投标登记时填报清楚所投标段、联系人、联系电话,因采购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灵台县西城区统办楼A212室

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0933-3621816

监管部门:灵台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灵台县财政街23号

联系人:程小妮

电  话:0933-3603239

代理机构: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世纪花园C区11-2号

联系人:梁盼

电  话:17709332301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灵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灵台县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灵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灵台县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93507
信息来源: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20 12:4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来源:灵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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