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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2020年煤改电空气源热泵、煤改气壁挂炉、暖气片及液化气炉具(含液化气罐)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
时间:2020-05-20 18:0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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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2020年煤改电空气源热泵、煤改气壁挂炉、暖气片及液化气炉具(含液化气罐)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635-8591008(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县(区)利民东路26号东昌府区水利科技推广中心大楼501、502号 联系方式:13780706000 二、采购项目名称: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2020年煤改电空气源热泵、煤改气壁挂炉、暖气片及液化气炉具(含液化气罐)采购与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599202002000033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煤改电空气源热泵采购与安装 1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须是空气源热泵采暖器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商应拥有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3、具备所投产品的有效年度产品责任险(保单);4、供应商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附所投空气源热泵采暖器加盖CMA章的检测报告;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20.000000 B 壁挂炉、暖气片、液化气炉具(含液化气罐)采购与安装 1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3、需提供聊城维修站点的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或中标后成立聊城维修站点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壁挂炉生产商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应的生产范围);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其代理产品的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生产商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应的生产范围;4、提供三个(含三个)型号以上的由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燃气采暖热水炉选型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其中必须包含一台单价为3000元(含)以下型号的燃气壁挂炉)5、具备所报产品的有效产品责任险(保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5.00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5月21日9时0分至2020年5月27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下载(http://www.lcsggzyjy.cn/lcweb/)(电子评标项目招标文件格式为.lczf) 3.方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下载(http://www.lcsggzyjy.cn/lcweb/)(电子评标项目招标文件格式为.lczf) 4.售价:0 五、公告期限:2020年5月21日 至 2020年5月27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12日8时30分至2020年6月12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12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780706000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2020年煤改电空气源热泵、煤改气壁挂炉、暖气片及液化气炉具(含液化气罐)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2020年煤改电空气源热泵、煤改气壁挂炉、暖气片及液化气炉具(含液化气罐)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山东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94367 信息来源: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20 18:0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来源: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许营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聊城 项目 炉具 暖气片 上一篇: 香格里拉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云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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