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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夏河县农特产品综合电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
时间:2020-05-21 09:2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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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甘肃喜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夏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的委托,对“夏河县农特产品综合电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预算:200万元。 2、项目编号:GSXF-202006 3、招标内容:夏河县农特产品综合电商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王格尔塘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区特产展厅建设运营。(以上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须提供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 (5)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成功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时间: 2020 年 5 月 22 日00:00:00时至 2020 年 5 月 28 日23:59:59时,社会公众可通过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 15:50 时之前递交到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不予受理。 (2)兹定于2020 年 6 月 16 日 15:50 时在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及《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信息注册须知: 注册用户程序:登录甘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有两种选择方式自主选择: (1)用户名+密码+手机短信验证码的登录方式(网上免费注册交易主体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网址:http://ggzyjy.gnzrmzf.gov.cn/f),全流程免费; (2)持有数字证书的登录方式(网上免费注册交易主体信息后携带相关资料到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信息管理科办理或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办理,网址:http://ggzyjy.gnzrmzf.gov.cn/f),收取 ukey 主锁费及信息技术服务费;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单位:夏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联 系 人:马勇和 联系电话:18609411868 (2)监管部门:夏河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7125562 (3)代理机构:甘肃喜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金霞 联系电话:18298653607 甘肃喜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21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夏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夏河县农特产品综合电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夏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夏河县农特产品综合电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94674 信息来源:甘肃喜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21 09:2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来源:夏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夏河县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服务中心 商务局 上一篇: 吉林省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机房设备维护保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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