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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人民政府昌平区2020年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兴寿镇拆除腾退项目(房产评估)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
时间:2020-05-21 13:2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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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北京千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昌平区2020年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兴寿镇拆除腾退项目(房产评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昌平区2020年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兴寿镇拆除腾退项目(房产评估)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199107602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 联系方式:李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千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1991076025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小铁营10号5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昌平区2020年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兴寿镇拆除腾退项目(房产评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评估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4)具有类似工程的评估服务业绩;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2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创客梦工厂7层551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情况);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适用于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情况); 4)疫情承诺书(详见补充事宜)(加盖单位公章)5)经办人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1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1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创客梦工厂7层551 (二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本单位拟派 (姓名)于 年 月 日前往办理 项目的 事宜。 本单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2、前往贵公司的办事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贵司工作人员的引导。 3、本单位所派办事人员均为在京身体健康人员或外埠进京(返京)隔离已满14天的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各项事前准备工作,前往贵司前先行电话咨询或预约,并合理安排时间,业务办理完毕尽快离场。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的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业务办理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人民政府昌平区2020年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兴寿镇拆除腾退项目(房产评估)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人民政府昌平区2020年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行动计划兴寿镇拆除腾退项目(房产评估)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95214 信息来源:北京千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21 13:2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昌平区 项目 北京市 新一轮 招标公告 上一篇: 某单位文化长廊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江西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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