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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城市文化公园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浙江项目

时间:2020-05-21 13:2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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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86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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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萧山城市文化公园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已通过萧山区财政局审核,实施方案经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已具备PPP实施采购条件。经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授权,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下称“资格预审申请人”或“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1.1项目基本情况

1.1.1项目概况

在《萧山城市文化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的基础上,批复总投资估算为454163.7万元。根据约定的PPP合作范围进行投资估算调整,由项目公司实际承担的PPP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7602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59178.1万元,建安工程其他费16105.1万元,征地拆迁费70000万元,预备费12727.4万元,建设期利息18009.4 万元。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40967㎡,包含南侧用地面积123307㎡与北侧用地面积17660㎡。其中,南侧用地总建筑面积约27.6万方,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59万方,地下建筑面积约19.01万方,容积率0.70,建筑密度25%,其余皆为城市文化公园范围。

一期南侧地块,总用地面积184.96亩,总建筑面积约27603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85927平方米,其中:功能用房建筑面积77563平方米(包括青少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约31168平方米、妇女活动中心建筑面积约4465平方米、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和美术馆建筑面积约17115平方米、绍剧艺术中心建筑面积约10806平方米、公共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3909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10100平方米),室外公共区域面积83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0109平方米(包括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87708平方米、机动车库建筑面积约94159平方米、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约3502平方米、设备用房等建筑面积约5242平方米、室外平台建筑面积约4520平方米)。

二期北侧地块,北侧用地面积17660㎡,地上建筑面积为200㎡,绿地率70%。

最终建设范围和建设规模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1.1.2采购需求

采购萧山城市文化公园PPP项目社会资本,与杭州萧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山城投集团”)共同合资成立PPP项目公司,并由PPP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及相关配合服务工作。

1.1.3合作方式

根据区政府授权,由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以下简称“萧山区文旅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和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

明确萧山城投集团作为政府出资方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在项目公司中,萧山城投集团占10%股份,中选社会资本占90%股份。

本项目PPP合作期为24年零6个月,其中建设期30个月,运营期22年。

1.1.4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或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申请人,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1.1.5回报机制

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主要为基于绩效考核结果的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本项目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并将全部可用性服务费、运维服务费与本项目运维绩效挂钩,通过奖惩激励社会资本方实现项目整体产出效果。为避免财政支出压力激增,本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采用等额本息模式计算,在项目合作期内进行连续、平滑支付,具体于PPP项目合同进行约定。

1.2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1.2.1资格条件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注销等不良状态。

3、同时,资格预审申请人有下列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争: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②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日,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资格预审评审日至本项目投标日期间,新增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继续追究。(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满足本条件)

③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日,被主管部门(或政府采购部门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限制参加投标的。

④萧山区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4、本次资格预审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 3 家,若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以下要求:

(1) 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分别满足1.2.1资格条件1、2、3点要求;

(2) 联合体中,承担施工总承包责任的只能为一家单位;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责任、义务和分工。联合体中,牵头方须在项目公司中出资高于40%;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均须在项目公司中出资占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2.2财务实力

1、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申请人须满足所有者权益2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以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满足本条件);

2、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2018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以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满足本条件)。

1.2.3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则是联合体中承担施工总承包责任的成员须满足本条件)。

1.2.4业绩经验

1、2014年1月1日(含)之后(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申请人须至少有一个中国境内承接的单个合同额不少于10亿元的公共建筑的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则是联合体中承担施工总承包责任的成员须满足本条件。

2、2014年1月1日(含)之后(以PPP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备一个中国境内承接的单个项目投资额不少于10亿元的PPP项目投资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何一方成员满足本条件即可。

3、2014年1月1日(含)之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备一个中国境内承接的单个项目运营服务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运营项目。若为联合体,则是联合体中承担运营责任的成员须满足本条件。

1.3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3.1资格预审信息发布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和通知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站(http://www.xszbjyw.com/)。

申请人应随时关注上述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申请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1.3.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0年05月22日至2020年06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国际4号楼23层;

3、每套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

①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一成员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即可。

6、独立申请人应与资格预审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个成员与资格预审报名登记时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资格预审后,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变动。

7、资格预审申请人可自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电子文件,网上下载电子文件不代表报名成功。若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载明的为准。

8、资格预审文件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

1.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装订成册,一式八份(一正七副)并密封。

1.4.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1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杭州市萧山区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4楼,开标404厅。

1.4.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授权代表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送达。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送达时间以资格预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到时间为准。

1.4.4资格预审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除原件资料外不予退还。

1.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即为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本次采购的公开招标环节。

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采购人调整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1.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及其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站(http://www.xszbjyw.com/)上发布。

1.7其它事项

1.7.1采购人将仅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售采购文件(未参加资格预审或参加但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均不能参加后续采购活动),采购文件具体发售时间及地点等以采购公告的方式另行通知。

1.7.2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等详细内容以项目采购文件为准。

1.7.3本次资格预审将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报告及财政可承受能力报告电子版文件作为参考文件。

1.8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958号

联系人:闵先生、施先生联系电话:0571-83869769、0571-83712832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网银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国际4号楼23层

联系人:盛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13738055939、15888292203

传真:0571-87750215

监管机构: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路31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71-82752687


附件信息: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萧山城市文化公园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萧山城市文化公园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浙江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95221
信息来源:浙江中网银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21 13:2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萧山   项目   资格预审   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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