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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人民政府宛城区瓦店污水处理厂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河南项目

时间:2020-05-21 16:28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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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20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88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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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charset='UTF-8'> 公告内容文档<body> 一、采购项目名称:宛城区瓦店污水处理厂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公开-2020-39

三、项目预算金额:5855968.34元

最高限价:5855968.34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第一标段
宛城区瓦店污水处理厂项目
5855968.34
5855968.34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按废标处理。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5月25日08时30分  至  2020年05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宛城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网址:www.wcggzy.com)左侧“会员登录”入口持CA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4.售价:1000元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6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6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5月22日至2020年05月28日。

十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

联系人:林淼

联系方式:13608450173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建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卧龙路519号1幢6楼605

联系人:陈力

联系方式:13598242661

发布人:张艳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1日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人民政府宛城区瓦店污水处理厂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人民政府宛城区瓦店污水处理厂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河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95669
信息来源:河南建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21 16:2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南阳市   城区   项目   污水处理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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