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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台湖镇体育休闲公园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
时间:2020-05-21 18:1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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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台湖镇体育休闲公园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台湖镇体育休闲公园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ZB200506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895276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13号 联系方式:朱工 010-615322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鲍工 010-8952760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东潞苑小区6号楼底商100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范围包括绿化工程、庭院工程、喷灌工程、雨水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基本资格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经营许可,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2)投标人应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相关经验。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4)近5年内(2015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至少有一个已完成的园林绿化工程类似项目业绩。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6)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75.65768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8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东潞苑小区6号楼底商1004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须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投标单位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内社保管理机构开具的社保证明进行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报名资料须使用A4纸张,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13号(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后楼)20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申请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本次招标不采用信用标评审。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台湖镇体育休闲公园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台湖镇体育休闲公园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北京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96041 信息来源: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21 18:1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来源: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通州区 北京市 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公园 上一篇: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IT信息技术中心大数据教学实训平台项目招标公告重庆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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