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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时间:2020-05-22 08:5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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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EITCL-JL-ZCHW-2004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晶

项目联系电话:136898248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方式:李楠0431-846343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晶1368982485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招标三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EITCL-JL-ZCHW-20044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2020-2021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

2.3项目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4煤炭种类:烟煤;

2.5预计采购数量:14万吨(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6预计供货时间:2020年6月份至2021年4月份(以实际发生为准);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610元/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的货物和服务的煤炭生产商或经销商;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投标人为煤炭生产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具有煤炭代储能力,并在长春市内或长春市周边有储煤货场,静态库存量不得低于3万吨,须提供储煤货场证明材料及静态库存量承诺书;

3.5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业绩证明,供货合同或销售发票每年不少于3项,且单项合同不少于5万吨;

(2)投标人为煤炭生产商的,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生产并销售量达到每年20万吨及以上;

(3)投标人为煤炭经销商的,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销售业绩每年不低于20万吨;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产冻结、财务冻结等情形;

3.7信誉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在参加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参加投标;

3.9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个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05月22日至2020年05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4.3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持:(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附个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煤炭生产商时需提供);(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誉证明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需携带完整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邮件登记报名,如通过邮件登记报名,请将以上报名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及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于招标文件获取规定时间内发送至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收件邮箱“1666525847@qq.com”,我司在收到报名资料后将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或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招标文件费并线上发送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6日09时30分整,接收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人:李楠

联系电话:0431-84634306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招标三部                  

联系人:李晶

联系电话:13689824855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长春分行

帐户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帐号:699726026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的货物和服务的煤炭生产商或经销商;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投标人为煤炭生产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具有煤炭代储能力,并在长春市内或长春市周边有储煤货场,静态库存量不得低于3万吨,须提供储煤货场证明材料及静态库存量承诺书;5.业绩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业绩证明,供货合同或销售发票每年不少于3项,且单项合同不少于5万吨;(2)投标人为煤炭生产商的,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生产并销售量达到每年20万吨及以上;(3)投标人为煤炭经销商的,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销售业绩每年不低于20万吨;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产冻结、财务冻结等情形;7.信誉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在参加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参加投标;9.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个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2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吉林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96256
信息来源: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22 08:54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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