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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肇东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绥化文化旅游康养城回迁安置房及公建设施用房控制价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黑龙江项目 |
时间:2020-05-22 13:4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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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黑龙江广瑞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肇东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绥化文化旅游康养城回迁安置房及公建设施用房控制价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绥化文化旅游康养城回迁安置房及公建设施用房控制价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GRZB2020-05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76036019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肇东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肇东市 联系方式:姜先生,1335130114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广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17603601951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四号明珠公寓一单元3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名称:绥化文化旅游康养城回迁安置房及公建设施用房控制价编制项目 二、项目编号:GRZB2020-0504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五、招标范围:选聘一家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完成绥化文化旅游康养城回迁安置房及公建设施用房项目的控制价编制。 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控制价编制。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承担本项目的经营资质和能力;4、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工程或经济类专业高级职称证书;5、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6、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能保证到黑龙江省肇东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指定的办公场所进行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且人、证、企相符;7、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无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将通过以下系统或平台对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至今)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2)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严禁参与本项目;(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近3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http://wenshu.court.gov.cn/以检察院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核查结果为准);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一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招标文件中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3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以邮件形式进行文件获取。供应商将《获取文件登记表》及汇款底单截图发送至邮箱(hljgrzb@163.com),邮件主题注明“XX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以邮件形式进行文件获取。供应商将《获取文件登记表》及汇款底单截图发送至邮箱(hljgrzb@163.com),邮件主题注明“XX项目获取招标文件”。2020年05月29日16时后到达的邮件视为逾期,不予受理,邮件到达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以免逾期)。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四号明珠公寓一单元3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黑龙江广瑞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肇东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委托,对绥化文化旅游康养城回迁安置房及公建设施用房控制价编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绥化文化旅游康养城回迁安置房及公建设施用房控制价编制项目 二、项目编号:GRZB2020-0504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五、招标范围:选聘一家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完成绥化文化旅游康养城回迁安置房及公建设施用房项目的控制价编制。 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控制价编制。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承担本项目的经营资质和能力; 4、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工程或经济类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6、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能保证到黑龙江省肇东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指定的办公场所进行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且人、证、企相符; 7、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无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将通过以下系统或平台对拟参加本项目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至今)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2)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严禁参与本项目; (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近3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http://wenshu.court.gov.cn/以检察院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核查结果为准);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一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招标文件中其他要求。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地点及售价: 疫情防控期内,为避免人员聚集,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为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采用远程方式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5月23日至2020年05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至16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供应商汇款及发送邮件后可以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实本企业文件费到账情况。潜在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缴纳招标文件费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黑龙江广瑞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哈尔滨银行公滨路支行 账 号:1219071771358005 注:此账号仅为招标文件费用收取账号非保证金汇款账号,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使用本单位基本账户汇款,汇款时请标注项目名称。 4、如供应商邮件信息不准确或2020年05月29日16时前文件费未到账(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以免逾期),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代理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广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十、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肇东市)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肇东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肇东市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13351301144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广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四号明珠公寓一单元32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760360195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黑龙江省肇东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绥化文化旅游康养城回迁安置房及公建设施用房控制价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黑龙江省肇东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绥化文化旅游康养城回迁安置房及公建设施用房控制价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黑龙江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96827 信息来源:黑龙江广瑞招标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22 13:4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来源:黑龙江省肇东沿江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绥化 肇东 黑龙江省 项目 沿江 上一篇: 乡道宝清线(Y061)尖宝山至湾子段大修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河北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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