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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医疗保障局吉安市医保智能监控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江西项目 |
时间:2020-05-23 18:0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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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20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吉安市医疗保障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安市医保智能监控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安市医保智能监控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赣中经政采字2020-1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邱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9907969244、0796-86666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安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龙女士 联系电话:0796-82290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袁先生、邱女士 联系电话:19907969244、0796-8666608 代理机构地址: 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66号宜家公园北大门东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7点”)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二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及缴纳社保资金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其他资格条件:1)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80.4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26日 00:00 至 2020年06月02日 23: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CA及签章办理流程”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站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市庐陵新区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11楼四号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十、十环招标网信息 原标题:吉安市医疗保障局吉安市医保智能监控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十环招标网标题:吉安市医疗保障局吉安市医保智能监控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江西项目 十环招标网标号:10h1591497792 信息来源: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时间:6月7日 十环招标网转发时间:2020-05-23 18:0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来源:吉安市医疗保障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吉安市 医保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保障局 上一篇: 三沙市生态环境局-三沙市西沙群岛海洋生态环境本底调查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项目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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